記者從江蘇海事局獲悉,《長江江蘇段船舶定線制規定(2021年)》于7月1日正式實施。這部“水上新交規”,是該規定自2003年出臺以來的第三次修訂。本次修訂在航路設置、航行規則、服務舉措等方面進行了全面優化。
在航路優化設置方面, 優化了分隔帶設置,將原100米以上的通航分隔帶縮減至50米,進一步釋放深水航道通航水域;明確最低限速,將通航分道內船舶最低航速明確為順流6節和逆流4節,進一步增強“黃金水道”的高速屬性。保障深水航道船舶“快進快出”“大進大出”,進一步提升通航效率,通航條件將得到進一步改善。
在航行規則優化方面, 明確受限船舶航行權,進一步提升大型海輪航行條件。對船舶橫越、追越等行為規范進行增補,在重要汊河口及支流河口等水域增設警戒區,對四類危險品船舶增加了夜航限制,進一步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安全風險得到積極管控。
在服務舉措優化方面, 取消原有定線制責任條款與橋區動態報告要求,增加錨泊資源以及水上綠色綜合服務區等內容,進一步提升生產經營環境,社會和經濟效益將得到進一步釋放。
7月1日是實施首日,江蘇海事局共出動海巡艇181艘次,人員549人次,對過往的1645艘次船舶開展宣傳執法檢查。江蘇海事局朱汝明局長向記者介紹,新的船舶定線制施行,將進一步優化江蘇港航經濟營商環境,全面釋放江蘇深水航道的“黃金效益”。(總臺央視記者 唐高林 李琦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