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3日電 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涉嫌受賄、操縱證券市場、非法持有槍支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吉林省長春市公安局分別調查、偵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吉林省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孫力軍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孫力軍,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孫力軍利用擔任上海市衛生局外事處副處長,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綜合業務處處長,公安部辦公廳副主任、國內安全保衛局局長、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操縱證券市場,情節特別嚴重;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支,情節嚴重,應當以受賄罪、操縱證券市場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