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國務院在中南海舉行憲法宣誓儀式。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監誓。國務院任命的35個部門和單位的45名負責人依法進行憲法宣誓。
莊嚴時刻,莊重儀式。在鏗鏘的誓詞中,升騰起一種依法治國的厚重使命,凝聚起一種鮮明的法治意識,釋放出一種明確的法治信號。無論是對于參與宣誓的國家工作人員,還是對于其他的工作人員,在這場莊嚴的憲法宣誓中感受到了一種強大的法治力量。
“憲法宣誓”是一種法律規定。舉行這場憲法宣誓儀式,既是一種導向,也是一種法定程序。簡而言之,作為國務院任命的部門和單位負責人,必須要依法進行憲法宣誓,這是法律規定,任何人都沒有例外,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務院及其各部門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組織辦法》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適用于國家全體公民。憲法宣誓在2018年2月24日寫入我國憲法。向憲法宣誓不僅是一個莊嚴的儀式,也是彰顯憲法權威的重要方式,有利于增強國家工作人員的憲法觀念,促進國家工作人員忠于憲法,更有利于遵守憲法,維護憲法,加強憲法實施。2018年3月17日,在億萬人民的矚目下,新當選國家領導人進行憲法宣誓。憲法宣誓的公開性也有利于人民群眾監督相關國家工作人員遵守憲法。通過這些公開的憲法宣誓儀式,就是要讓廣大國家工作人員勇于擔當依法治國的歷史使命,在思想意識上、在實際工作中不斷增強對憲法的敬畏之心。作為國家工作人員,要帶頭尊崇憲法、學習憲法、維護憲法。
“憲法宣誓”是一種法治意識。法乃國之綱紀、行之準繩。“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目的就是要通過莊重的儀式來進行引領導向。莊重的憲法宣誓儀式,意在強化國家工作人員的法治意識。領誓人手撫憲法、領誦誓詞,其他宣誓人列隊站立、跟誦誓詞。儀式雖然簡單,但釋放的作用與意義卻十分深遠而重大。面對新時代的新挑戰,廣大國家工作人員要把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化為自覺行為和必備素質,運用法治思維和方式作決策、出政策、抓落實,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依憲施政、依法行政,恪盡職守、勤政為民。作為國家國家工作人員,無論是在一些重大項目決策中,還是在具體的為民服務過程中,都要牢固樹立一種法治意識,樹立一種底線紅線意識,在日常工作與思想意識中形成一種法治思維和法治習慣,增強遵守憲法的思想和行動自覺。
“憲法宣誓”是一種法治信號。一份權利,一份責任。作為國家工作人員,憲法賦予了相應的權利與責任,我們在工作中就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來進行依法履職,不能因為自己手握一定權利,就可以不作為或亂作為,而是要始終堅守初心使命,要傾情竭力為民。細察民情,念茲在茲,以民之所利而利之,及時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在發展中不斷增進民生福祉。無論是在為民服務過程中,還是推進民生實事中,都始終要清廉奉公,既然從事公職就要秉公去私,要以上率下,正己率人,始終繃緊依法依規謹慎用權這根弦,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凈凈做事。越是面對壓力挑戰,越是要遵守法度,越是要樹牢法治思維,用法律的手段和方式去化解各種矛盾問題,廣大國家工作人員要把依法治國落實到工作的方方面面,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注入強大的法治力量。(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