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貴州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貴州省委批準,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貴州省農業農村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張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明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安排,違反規定修建辦公樓;目無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房產情況,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個人決定重大事項;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違規放貸獲利,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住房,利用職權為親屬吸收存款、推銷金融產品提供幫助謀取利益;把公權力異化為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張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其違紀違法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甚至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貴州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張明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