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3月4日,伊朗原子能組織同國際原子能機構發布聯合聲明,就以下事項達成協議:
1.國際原子能機構與伊朗將繼續以合作的精神進行互動,并遵守該機構的權限以及伊朗在《全面保障監督協定》框架下的權利和義務。
2.關于伊朗“三個未申報地點”的剩余保障問題,伊朗宣布愿意繼續同該機構進行合作并提供更多信息和訪問權限,以處理剩余問題。
3.伊朗自愿允許該機構在必要時開展進一步的核查和監測活動。雙方即將在德黑蘭舉行技術層面的會議,屆時將討論更多細節。(總臺記者 李健南)
當地時間3月4日,伊朗原子能組織同國際原子能機構發布聯合聲明,就以下事項達成協議:
1.國際原子能機構與伊朗將繼續以合作的精神進行互動,并遵守該機構的權限以及伊朗在《全面保障監督協定》框架下的權利和義務。
2.關于伊朗“三個未申報地點”的剩余保障問題,伊朗宣布愿意繼續同該機構進行合作并提供更多信息和訪問權限,以處理剩余問題。
3.伊朗自愿允許該機構在必要時開展進一步的核查和監測活動。雙方即將在德黑蘭舉行技術層面的會議,屆時將討論更多細節。(總臺記者 李健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