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隨著我國數字經濟的蓬勃發展,網絡消費已經成為社會大眾的基本消費方式之一,網絡消費糾紛案件也隨之增長。最高人民法院3月15日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網絡消費典型案例,涉及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未成年人網絡充值、在線旅游預訂服務、網絡食品安全等問題。
近五年,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共審結一審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件9.9萬件、網絡服務合同糾紛案件2.3萬件。
當前,未成年人網絡打賞、網絡充值行為時有發生。張某某訴某數碼科技有限公司網絡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認定未成年人超出其年齡、智力程度進行網絡游戲充值的,監護人可依法追回充值款,切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網絡空間和法治環境。
消費者通過在線旅游平臺預訂酒店服務,可能涉及中間商等多個環節,法律關系錯綜復雜。在熊某等訴某旅行社網絡服務合同糾紛一案中,人民法院認定提供酒店預訂服務方應當履行協助退訂等合同附隨義務,未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維護了旅游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