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籃球協會17日發布公告,認定上海隊在2022-2023賽季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CBA)季后賽12進8第二場消極比賽情況屬實;江蘇隊在2022-2023賽季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CBA)季后賽12進8第三場消極比賽情況屬實。兩隊的行為嚴重違反體育運動精神。
根據《中國籃球協會紀律準則和處罰規定》第三十三條規定并參照《2022-2023賽季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紀律準則》第八十一條,作出如下處罰:
一、取消上海隊和江蘇隊2022-2023賽季比賽名次和2022-2023賽季參賽資格;
二、對上海久事籃球俱樂部和江蘇肯帝亞籃球俱樂部各核減聯賽經費人民幣5,000,000元;
三、對上海隊主教練李春江,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中止其教練員注冊資格;對江蘇隊主教練李楠,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3年內,中止其教練員注冊資格;
四、對江蘇肯帝亞籃球俱樂部總經理史琳杰,自本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限制從事與籃球相關的活動。對上海久事籃球俱樂部總經理蔣育生,自本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3年內,限制從事與籃球相關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