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開庭!”4月23日上午,在冀中能源峰峰集團的會議室,峰峰法院刑事審判庭王林法官敲響法槌,通過巡回審判的方式適用速裁程序審理了一起危險駕駛案件。冀中能源峰峰集團部分領導及基層職工代表共一百五十余人到場觀摩了本次庭審。
經法庭審理,法官當庭作出宣判,以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拘役一個月十五天,緩刑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被告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當庭表示深刻認識到自己犯下的錯誤,并希望大家引以為戒,堅決不要酒后駕車,做一個守法公民。
近年來,醉駕類危險駕駛罪案件一直呈上升趨勢,為強化訴源治理,發揮刑事審判在犯罪預防中的參與、推動、保障、規范、引領作用,有效打擊和預防此類案件的發生,峰峰法院會同區檢察院及冀中能源峰峰集團聯合開展此次巡回審判活動,為“旁聽司機”們上一堂生動的法治教育課。
“這是我第一次這么‘零距離’旁聽酒駕真實案件,以前只是從新聞上看到過,感觸沒有那么深。以后堅決不能有僥幸心理,酒后駕車害人害己!”通過“零距離”觀摩庭審全過程,參與人員對醉駕入刑有了更為直觀的感受,讓他們在思想上牢固樹立安全駕駛的觀念,從根本上防止醉駕行為的出現,從而更好地預防和減少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