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
9月18日,聽到余華英拐賣兒童罪案一審判決結果后,多名受害人家屬落淚。被余華英拐賣過的楊妞花在個人社交平臺稱:會將人販子的死刑判決書帶到父母墳前。
30年,11名被拐兒童,終于等到了這一天。
被告人余華英。來源: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
35頁的判決書
9月18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余華英拐賣兒童罪一案。對被告人余華英以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得知余華英被判死刑,受害人楊妞花有些激動。這個結果,她等了20多年。1995年,5歲的楊妞花被余華英從貴州貴陽拐賣至河北邯鄲,她是余華英自1993年1月起拐賣的第7名兒童,也是其拐賣的第1名女童。直到2021年楊妞花通過尋親才找回了家。
知道宣判結果后,楊妞花在個人社交平臺上發了一段視頻,她說:“能夠走到今天,能夠有今天的結果,我們貴陽所有有關部門給了我最大的支持。我將把判決書帶到父母墳前。”
楊妞花說的這份判決書長達35頁,它記錄著余華英等人的累累惡行。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余華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間伙同龔某良(已故)為牟取非法利益,在貴州省、重慶市等地流竄,物色合適的孩童進行拐賣,得手后二人將被拐兒童帶至河北省邯鄲市,通過王某付(另處)、楊某蘭(另處)介紹,尋找收買人進行買賣,以此獲利,其間共拐賣兒童11名。
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余華英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賣兒童,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予以嚴懲。
起訴書顯示,檢方指控的首起犯罪事實為1993年正月初七。此后1993年8月、1994年7月、1995年7月、1996年7月、1996年10月等,余華英等人將其余10名兒童拐帶至邯鄲。
2023年7月14日,“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罪”一案,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時隔20多年,再次看到“仇人”,楊妞花盯著余華英問:“你還認識我嗎?是我把你送到監獄里的,也是我把你告上法院的。”
庭審輪到楊妞花發言時,楊妞花當場下跪,哭著請求法庭重判余華英。
“來錢快”的拐賣生意
宣判法庭上,60歲余華英頭發花白、兩頰凹陷,對于“死刑”的判決,余華英認為量刑過重當庭表示上訴。
余華英原是云南鶴慶縣白族人,1963年出生。她曾自述:“我的一生都在受苦。”8歲上學,后因母親去世,輟學回家;17歲父親去世;21歲嫁給重慶王某文,“家里什么都沒有”;23歲生了女兒。
在同村村民眼中,余華英和王某文兩口子“都不是勤勞,肯吃苦的人。王某文還會干些偷雞摸狗的事”。
1992年,王某文涉嫌盜竊被抓,丈夫入獄后,余華英外出打工,認識了龔某良,二人在1992年生下了一個兒子。當時,余英華、龔某良二人各自都有家庭,也沒有能力撫養孩子。龔某良提議將這個兒子通過朋友賣到邯鄲,在龔某良的運作下,他們的親生兒子被帶到河北省邯鄲市某村一個叫王某付的人那里,余英華、龔某良獲利5000元。這是他們拐賣兒童犯罪之路的起點。
“來錢快!”,又恰逢龔某良生意失敗,龔某良提議再找娃娃賣。
起訴書顯示,檢方指控的首起犯罪事實為1993年正月初七,余華英伙同龔某良在遵義火車站附近,將6歲的男孩蔡戰勝拐帶至邯鄲,以4000元價格賣出。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檢方指控,從1993年到1996年,短短三年多的時間里,余華英和龔某良一共拐賣了來自多個家庭的11名兒童,其中有3對是姐弟或兄弟。分別是:
1993年1月,兩人在貴州遵義火車站附近將6歲的小A拐走;
1993年8月,兩人又在遵義將小B和小C兄弟倆拐走;
1994年,兩人在貴州省都勻市白子橋附近將小D拐走;
1995年7月,兩人在都勻市小圍寨附近將小E和小F兄弟倆拐走;
1995年冬,兩人來到貴陽,將5歲的楊妞花拐走;
1996年7月,兩人又回到都勻,在西園村小河邊將小H和小I姐弟倆拐走;
1996年10月,兩人在貴陽市東山仙人洞路口附近將小J拐走;隨后,兩人回到重慶大足,將小K拐走。
上述11名兒童最終被不同的中間人賣到了河北邯鄲。
余華英和龔某良每次拐騙手法相似,都是在一個地方租房子住十天半個月,一邊和周邊的人混熟,一邊物色合適的小孩。為了取得受害人的信任,余華英甚至帶著女兒。在之前審訊時,余華英曾招供其為避免他人懷疑是他們拐賣孩子的,會故意留下衣物、棉被等,不收拾便直接逃離。
2000年,余華英因涉嫌拐賣兒童被邯鄲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兩個月后被釋放。
拐賣兒童的“生意”,讓余華英一度過上了“富人生活”。
余華英的表妹在證詞中提到,當時(2002年)覺得余華英“特別有錢、有能力,在新疆、貴陽、河北、楚雄等地做水果生意、開飯店”。知道余華英拐賣兒童后,表妹才意識到“我的孩子相當于被她賣了”。
2004年,余華英重操舊業,她的同伙從龔某良換成了丈夫王某文。經過云南、河北兩地警方配合,2004年5月19日余華英和王某文被抓獲。面對審訊,兩人均隱瞞了自己的真實身份,余華英謊稱自己叫“張蕓”、王某文謊稱自己叫“王偉”,并躲過了審查。
服刑期間,余華獲得兩次減刑,于2009年5月18日執行期滿,獲釋后返回重慶市南岸區彈子石居住。
當時,余華英等人的更多犯罪事實未被發現。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楊妞花的尋親,讓余華英等人的更多惡行浮出水面。
被告人余華英拐賣兒童罪案一審宣判現場。來源: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
“拐賣之路”終結
1990年楊妞花在貴州省畢節市織金縣出生了,她享受著一家人的溺愛,但幸福在1995年結束了。
1995年,楊妞花與姐姐楊桑英隨父母來到貴陽市生活,余英華與一名男子就住在她們家隔壁,一來二去,他們和姐妹倆混熟了。有一天,余華英趁楊妞花父母不在家,以買毛衣針為由帶楊妞花上街。之后,余華英帶著楊妞花不斷換乘汽車、火車,最終將她帶到了河北邯鄲市叢臺區姚寨村一個聾啞人家里,楊妞花成了這個聾啞男人的女兒,她的名字也變成了“李素燕”,還多了一個奶奶。
成年之后的楊妞花,憑借著回憶與“奶奶”的“被父母遺棄”的說法,推測自己應該是被拐賣的。
2012年她開始尋親,2013年采血入DNA庫,但一直毫無進展。2021年4月17日,楊妞花在短視頻平臺上發了一條尋親信息,視頻里,她一遍一遍地呼喚著兒時記憶中的親人:“桑英,桑英,阿不代,阿不代(音譯)……”她還發了一張根據記憶畫的家鄉地圖。
功夫不負有心人,2021年5月3日,貴州省織金縣楊桑英看到了這條尋親視頻,她從小聽自家長輩說,有個堂姐在1995年走失了。楊妞花的信息,各方面都和她堂姐很契合。
之后,DNA鑒定結果正式確認了楊妞花和楊桑英的親屬關系。5月15日,姐妹倆分別從江蘇南通和河北邯鄲出發,回到位于貴州織金縣官寨鄉大寨村的老家團聚,但她們的父母卻已去世二十多年。認親之后,楊妞花就向貴陽警方講述了自己的遭遇。
2022年1月,楊妞花將相關材料寄給了警方。
2022年6月6日,楊妞花正式報案,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對楊妞花被拐賣一案立案調查。
據極目新聞此前報道,楊妞花的代理人、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王文廣律師稱,楊妞花報案后不到一個月,貴陽警方就發現了重要線索:一名名叫張某的重慶女子,曾于2004年從云南拐賣兩個兒童到河北邯鄲時被抓。張某拐賣兒童和余某英拐賣楊妞花的手法相似,且目的地均是邯鄲,警方調查后確認,張某即是余華英。
“民警給了我十幾張照片辨認,我一下就把余華英認出來了。她是我最恨的人,她的樣子我一輩子也忘不了。”楊妞花說。
24天后,余華英在重慶大足落網。被抓捕時,她正在大足一個小鎮上的茶館打麻將。
經調查,余華英曾化名張蕓,在2004年因拐賣2名兒童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余華英再次落網后供述了1993年至1996年間,作案8起、拐賣11名兒童的犯罪事實。也就是說,兩案中余華英累計拐賣兒童13人。
隨后,貴陽市南明區檢察院以“拐賣兒童罪”對余華英提起公訴。此案在2023年4月27日開庭,當時楊妞花對檢方給出的14年量刑建議不滿意。
2023年7月14日,“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罪”一案,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結束后,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時隔兩個多月,9月18日,楊妞花終于等來了一審宣判的日子。這一天,楊妞花等了太久。
如今,余華英受到了應有的法律懲罰,被她拐走的13人中,有2人被警方解救,10人先后找到了自己的原生家庭,1人至今未找到。
只有嚴懲人販子才能震懾犯罪,愿“天下無拐”。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官方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