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問題情況的通報
2023年7月18日,我局接到楊某某信訪舉報件,反映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在其父因腦出血住院期間通過虛構、串換診療服務等方式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我局高度重視,在做好數據篩查分析基礎上,于8月8日與蕪湖市醫保局組成20余人的省市聯合檢查組進駐該院,對舉報人父親住院期間醫院收費和醫保報銷情況進行全面核查。通過病歷核查、現場詢問及數據比對等方式,核查出舉報涉及的15個問題中有10個問題基本屬實。
經查,該院存在過度診療、過度檢查、超量開藥、重復收費、套用收費、超標準收費等問題,涉及違規醫療總費用21.82萬元,其中違規使用醫保基金18.70萬元。為維護醫保基金安全,保護患者合法權益,根據該院與蕪湖市醫保部門簽訂的定點醫療機構醫保服務協議,蕪湖市醫保局先行按協議進行了處理:一是全額追回違規使用的醫保基金,并按30%頂格扣罰違約金56074.41元;二是約談醫院有關負責人,責令其立即整改;三是分別移交公安、衛健部門進一步核查處理。目前,以上各項處理措施均已完成。同時,蕪湖市醫保局已按照《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啟動行政處罰程序。在對舉報問題開展核查的同時,省市聯合檢查組舉一反三,對該院2022年4月1日—2023年5月31日醫保基金使用情況進行了全面延伸檢查,目前正在進一步核實,后續將按程序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9月25日,蕪湖市醫保局依據《安徽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舉報線索處理實施細則(試行)》,將核查和處理情況以監管告知書形式書面反饋給舉報人。按照《安徽省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給予舉報人5364.04元舉報獎勵。我們歡迎社會各界對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基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對于查實的問題,我們將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安徽省醫療保障局
202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