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天(26日)通報了2023年刑事檢察工作情況。2023年,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70余萬人、起訴160余萬人。深入推進掃黑除惡斗爭常態化,起訴涉黑惡犯罪嫌疑人1.5萬人。依法嚴懲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各類犯罪,起訴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嫌疑人5萬余人。依法維護市場經濟秩序,起訴生產銷售偽劣產品、合同詐騙、非法經營等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嫌疑人12萬余人。
2023年,全國檢察機關充分發揮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效用,持續推動偵查監督履職提質增效。2023年,全國檢察機關開展監督立案、監督撤案、建議行政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合計14.5萬件,同比上升59%,其中監督立案數同比增長1.6倍,監督立案后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率達98%。
切實有效發揮審前過濾把關、指控證明犯罪作用,對不構成犯罪或證據不足的依法不批捕20余萬人、不起訴5萬余人;對應當逮捕、應當起訴而未提請批捕、未移送起訴的,追加逮捕近2萬人、追加起訴近10萬人。
在刑事審判監督方面,強化抗訴工作。繼“辛龍故意殺人案”經最高檢抗訴、法院再審無罪改判為死緩后,最高檢抗訴的許某運輸毒品案、陳某搶劫案、陳某某故意殺人案等均經法院再審改判。全國檢察機關共提出刑事抗訴近8000件,抗訴改變率近80%。
強化“減假暫”監督。最高檢直接對3個省4所監獄開展“減假暫”案件辦理等問題專門巡回檢察,直接組織對4個省區相關看守所開展跨省交叉巡回檢察,在9個省區市開展社區矯正巡回檢察試點。巡回檢察工作進入按規劃、常態化、高質效發展的新階段。全國共開展各類巡回檢察3900余次,發現問題和線索6萬余個,立案偵查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140余人。(總臺央視記者 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