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境內銀行卡境外交易外匯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3月22日發布通知,更新境內銀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戶類別碼分類,新增的345個商戶類別碼中超過94%為完全放開類。
“這不影響個人用卡和用匯的便利性。”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王春英說,該通知主要是為了適應近年來境內外各銀行卡清算機構商戶類別碼的變化,更新銀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戶類別碼分類。同時,優化商戶類別碼分類更新機制,實現新增商戶類別碼分類管理動態全覆蓋。
王春英表示,通知堅持經常項目可兌換原則,不改變現行商戶類別碼分類管理標準,也不涉及銀行卡外匯管理政策調整,“經常項下的個人銀行卡境外消費支付相關的還款,可通過發卡行及銀行卡清算機構購匯,或使用自有外匯”。
為支持和規范銀行卡境外使用,2004年國家外匯管理局依托各銀行卡清算機構的商戶類別碼,對個人使用銀行卡境外交易實施分類管理。按照經常項目可兌換原則,目前有超過90%的商戶類別碼屬于完全放開類,個人出境旅游、商務、留學所涉食、宿、行、購等經常項下交易,均可以使用銀行卡消費支付,并且不占用個人年度5萬美元便利化購匯額度。
該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實施。(記者 劉開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