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快訊:山西呂梁永聚煤業“11·16”重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4月23日向社會公布。報告顯示,山西省公安機關已對永聚煤業實際負責人等涉嫌違法犯罪的18名企業人員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山西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對呂梁市、離石區、城北街道黨委政府及能源、住建、消防救援、自然資源、應急管理、礦山監察等部門的42名公職人員進行嚴肅問責。
關鍵詞:山西,調查報告責任編輯:劉政豪
新華社快訊:山西呂梁永聚煤業“11·16”重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4月23日向社會公布。報告顯示,山西省公安機關已對永聚煤業實際負責人等涉嫌違法犯罪的18名企業人員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山西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對呂梁市、離石區、城北街道黨委政府及能源、住建、消防救援、自然資源、應急管理、礦山監察等部門的42名公職人員進行嚴肅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