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月30日從自然資源部了解到,為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支持盤活存量土地,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自然資源部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與住房發展年度計劃的銜接等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主動對接住房建設需求
各地要按照以人定房,以房定地的原則,在編制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時,與當地的住房發展年度計劃相銜接,嚴格落實“以需定供”,統籌安排全年的住宅用地供應,促進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健康穩定。
合理控制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較長城市的商品住宅用地供應
各地在年內實施供地的過程中,嚴格對照最新的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及時調整商品住宅用地供應量。特別對于庫存壓力大、去化周期超長的城市,要暫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讓,堅決遏制存量土地不合理增長態勢。對于其他去化周期較長的城市,要按照“盤活多少、供應多少”的原則,合理控制其商品住宅用地出讓規模和節奏,確保存量不增加,逐步盤活消化。
繼續大力保障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
堅持保障民生,繼續優先保障各類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項目中的安置房等項目的土地供應,應保盡保。
嚴格執行住宅用地收回的有關要求
各地要依托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監管系統,掌握超期未動工兩年以上住宅用地底數,持續動態更新,擬訂分類型、分步驟的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建立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對于超期未動工兩年以上的閑置住宅用地,該收回的要依法收回。
(總臺央視記者 楊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