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7日),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4部門聯合印發《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動方案》,在全國沿海城市建成區毗鄰的65個海灣,開展為期三年的拉網式海洋垃圾清理行動,推動建立海洋垃圾綜合治理長效機制。
《行動方案》明確以海灣為基本單元和行動載體,到2025年“65個海灣內岸灘垃圾得到及時有效清理,海面漂浮垃圾密度明顯下降,無明顯大片海洋垃圾”,到2027年“65個海灣內海洋垃圾密度大幅下降,常態化達到清潔水平”等目標。
《行動方案》突出建體系、陸上截、海上治、及時清、規范處、常態管等6項重點工作,形成陸海統籌治理海洋垃圾的管理閉環,鼓勵公眾積極參與海洋垃圾治理。
近年來,我國海洋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人民群眾臨海親海的幸福感獲得感顯著提升。但在部分海域特別是沿海地市毗鄰的海灣,海洋垃圾仍然是人民群眾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強烈的污染問題之一,直接影響人民群眾的親海活動,亟須在沿海城市毗鄰海灣加快實施海洋垃圾治理行動。(總臺央視記者 何莉 李彤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