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也遭遇過這種另類“照騙”?在超市、菜市場燈光下看著光鮮的肉食、水靈的蔬菜,買回家后卻發現并不新鮮,成了“賣家秀”和“買家秀”的現實版。其實,肉還是那塊肉,“奧妙”都在燈上。
在店里,經營者專門用來給生鮮農產品提色增亮的燈具,被形象地稱為“生鮮燈”。這種燈具在超市、菜市場等生鮮食用農產品銷售場所被廣泛使用,經過這種燈光照射,食物看上去會格外新鮮有光澤,但也引發了消費者的質疑和不滿。
存在潛在危害
生鮮燈的工作原理是利用不同顏色的光源來突出或掩蓋食品的色澤和感官性狀,自然光的顯色指數(CRI)是100,它表示在此光源環境下可以正確的看到100%的顏色,而生鮮燈光源的顯色指數遠低于自然光,因此降低了消費者對顏色的辨別能力。在這樣的光線下,食品的色澤會發生明顯的變化,有些食品會看起來更鮮艷,有些食品則會失去原有的色彩。這就造成了消費者的視覺誤差,影響了消費者對食品的真實評價。
“在燈光的照射下,我們看不出菜和肉是不是新鮮,這算不算是欺騙消費者?”今年1月底,河北省石家莊市藁城區人民檢察院收到一條群眾舉報線索,反映轄區內某綜合市場商家使用的“生鮮燈”誤導其買到質量較差的產品。
接到舉報線索后,藁城區檢察院對轄區綜合市場、商超進行走訪調查,發現確實存在使用“生鮮燈”的情況。為消除食品安全隱患,藁城區檢察院依法向相關行政部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對相關問題進行整改。相關部門收到檢察建議后,立即組織執法人員對轄區內所有農貿市場及生鮮肉店進行拉網式檢查,責令使用“生鮮燈”的商戶全部停止使用,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生鮮燈”的使用,對商家、消費者和食品安全產生都有一定的影響。
使用“生鮮燈”,商家可以提升食品的外觀和銷售效果,從而增加收入和利潤。然而,如果商家利用“生鮮燈”來掩蓋或提供虛假的產品信息,這將損害消費者的權益,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并承擔法律責任。
“生鮮燈”本身并不會對食物產生危害,因為它是一種冷光源,不會加速食物腐敗或影響食物的質量。然而,如果商家利用“生鮮燈”來掩蓋食物的真實情況,延長保質期或銷售期,可能會導致食物變質或超過標準,從而威脅食品的安全性。
明確法律責任
生鮮類食品,本身的保質期比較短,容易變質,所以在果蔬、肉類市場中用“生鮮燈”,隱瞞生鮮本身色澤,消費者實際買到的,并沒有買的時候看到的那么新鮮,不僅產生色差,甚至還有變質、變味的情況,使用“生鮮燈”,無疑是一種誤導消費者的欺詐行為。
為了規范“生鮮燈”的使用,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2023年6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修訂后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針對群眾反映“生鮮燈”誤導消費者問題,《辦法》特別增加了對銷售場所照明等設施的設置和使用要求。《辦法》提出,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設施,避免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辦法》施行后,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全省開展為期兩個月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專項整治,突出“生鮮燈”治理重點,以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連鎖超市等為重點治理場所,指導督促經營者進行自查,盡快更換照明設備。
“2023年12月1日后,仍然使用不符合規定的照明設施的,將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鹽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副處長王龍說。
此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顯然,“生鮮燈”是對消費者權益的粗暴傷害,“熄燈”勢在必行。
依法合規經營
那么,如果不能使用“生鮮燈”,經營者應該使用什么樣的照明設施呢?
根據《辦法》要求,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時,應使用能夠真實反映食用農產品的色澤等感官性狀的照明設施,避免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具體來說,就是要使用接近自然光的照明設施,比如普通的白光LED燈,這種燈具的顯色指數接近100,能夠準確地顯示食品的真實顏色,讓消費者能夠清晰地看到食品的新鮮度和質量。這種燈具的成本也不高,而且節能環保,是“生鮮燈”的理想替代品。
此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規定了商店、超市、農貿市場等各類公共建筑的照明標準值,可以作為商超、超市、集中交易市場、生鮮門店等食用農產品經營場所設置照明燈具的參考依據。
“市場里沒有了‘生鮮燈’,我們在這兒買菜買肉就更放心了。”為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近日,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檢察院啟動“生鮮燈”公益訴訟專項監督,該院干警在對某市場回訪時一位居民滿意地說。
開展專項監督期間,針對發現的問題,定州市檢察院同相關職能部門進行了訴前磋商,督促其嚴格依法履職,及時開展整改工作,堵塞監管漏洞,嚴守食品安全關,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時,建議其進一步加大對經營者的宣傳力度,強化誠信經營意識。相關職能部門表示,將積極采取行動對磋商意見書提及的問題進行整改。
“我們接到市場通知后立刻就把燈換掉了。”在位于石家莊市裕華區的青園便民市場,一位賣冷鮮肉、分割雞的男店主說。
目前,河北不少商家已經撤掉了“生鮮燈”,換為普通白光LED燈,讓肉菜海鮮“素顏”上市。在這樣的光線下,食品的色澤更加自然,消費者的購買判斷也更加準確。對于更換燈具的效果,經營者和消費者都表現出了積極的態度和反饋。
“生鮮燈”的禁用,是一項符合時代潮流和消費需求的舉措,也是一項有利于社會和諧和進步的舉措。“生鮮燈”的禁用,將開啟生鮮食用農產品市場的新篇章,讓我們共同期待生鮮食品的“素顏”美麗,共同享受生鮮食品的“真實”美味。
(法治日報 記者 周宵鵬 見習記者 李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