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0日從財政部了解到,財政部、應急管理部19日緊急預撥2.6億元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支持江蘇、山東、河南、重慶、四川、陜西6省(市)全力做好應急搶險救災工作,重點用于搜救轉(zhuǎn)移安置受災人員、排危除險等應急處置、開展次生災害隱患排查和應急整治、倒損民房修復等。
財政部要求有關省(市)財政廳(局)抓緊將資金撥付災區(qū),及時了解掌握災區(qū)應急救援資金安排和資金需求,采取措施全力保障;切實加強救災資金監(jiān)管,堅決杜絕資金滯留、擠占、挪用等違規(guī)行為,確保救災資金全部用于災區(qū)和受災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