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據廣州市教育局,近日,有媒體和市民反映,廣州中考進入錄取階段以來,不斷有家長收到不知名機構發送“可花錢包上名校”等不實信息,以及未填報志愿卻收到錄取信息的情況。
對此,廣州市教育局鄭重聲明如下:
教育局在2023年1月印發的《廣州市教育局關于深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中公布了廣州市高中階段考試招生負面清單,明確了學校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利用中介機構非法招生,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等均屬于違規行為,涉及的單位和個人均將按規定嚴肅處理。
中考錄取階段,個別中介機構、少數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考生和家長的急切心理,散布虛假信息、販賣制造焦慮,針對招生錄取等環節實施詐騙行為。
在此特別提醒廣大考生和家長:務必通過官方渠道查詢、咨詢有關信息,切勿輕信“虛假信息”——所謂“小道消息”“內部指標”“計劃外指標”“低分高錄”“降分補錄”等“特殊渠道”并不存在,“留位費”“中介費”“打點費”“贊助費”等“花錢辦事”更不可信、不合法。考生和家長如果收到或發現可疑信息和人員,應及時向市、區招考部門以及學校核實;如果遭遇詐騙事件,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歡迎廣大市民對高中招生工作的監督,并將進一步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及時核查群眾信訪或輿情線索,嚴肅查處單位或個人參與違規招生行為。
對出現負面清單中擾亂招生入學秩序的行為,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約談、責令限期改正、按干部管理權限對校長和相關責任人追究處理等處理。民辦學校還將給予削減招生計劃、停止招生直至取消辦學資質等處理。
廣州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負面清單
違規行為
1.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包括以基金會、校友會等名義組織非本校學生到校參加夏令營、冬令營、研學班等活動,違規簽訂“包撈”招生入學協議,未獲得辦學許可和未下達招生計劃的學校招生。
2.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包括多校區之間、集團校之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招收的學生轉入普通班級。不通過市統一中考平臺招生、補錄,自行組織招生考試。
3.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
4.利用中介機構非法招生、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
5.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包括民辦學校收費與中考成績掛鉤。
6.招收已被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
7.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
8.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
9.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包括以家委會等名義公布升學率。
10.強制學生填報升學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