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伊春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張金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金鑄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借用車輛;違反組織紀律,在干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錢款;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兼職、任職取酬,違規核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借公務接待之機違規吃喝,搞權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對國有企業改制過程中造成國有資產損失負有責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規設立“小金庫”并使用“小金庫”款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崗位調整、職務晉升、國有資產轉讓、資金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罪。
張金鑄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頂風違紀;違背組織原則,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并收受錢款;廉潔底線盡失,道德敗壞,擅權妄為,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其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黑龍江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黑龍江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張金鑄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