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實施《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規范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行為,財政部14日對外發布了《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辦法》。
據了解,使用辦法共七章五十二條,包括總則、管理權限、基礎管理、使用方式、使用收入、監督檢查、附則等,統一細化管理要求,統一提高管理權限,統一規范管理流程,統一明確管理責任,為各管理主體履行職責、全面提升資產使用效能提供制度保障。
根據使用辦法,中央行政事業單位使用國有資產應當遵循安全規范、節約高效、物盡其用、公開透明、權責一致的原則,嚴格執行國有資產使用管理的規定,加強國有資產使用管理。中央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國有資產使用管理制度,明確管理責任,規范使用流程,加強產權保護,提高使用效益。
財政部資產管理司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印發的使用辦法將資產使用管理相關規定整合為一個適用于中央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使用管理辦法,統一管理要求;統一了管理權限并加大了對各部門的授權力度,落實各部門主體責任,確保權責一致;規范管理程序,提升可操作性;加強監督檢查,做到放管結合。(記者 申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