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9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四川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楊克寧涉嫌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江蘇省南通市公安局偵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江蘇省南通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江蘇省南通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楊克寧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楊克寧,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楊克寧利用擔任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縣委書記,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政協主席,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州委副書記、州長,四川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楊克寧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支、彈藥,情節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