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冀云客戶端訊(記者 杜若楠)近日,一女子發視頻稱4歲女兒在鄭州某附屬醫院誤診受罪。10月17日,長城新媒體記者致電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該醫院醫務科表示:“到底是不是誤診?先弄清這一點,我們也把相關材料給了宣傳科,你們聯系宣傳科。”隨后,記者又撥打了該醫院宣傳科與河南省衛健委的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爆料人許女士告訴記者,“我們一開始是先去的社區醫院檢查,當時給出的結果是腸套疊疑似腸息肉,社區建議我們去大一點的醫院進一步檢查,于是我們就去了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經過檢查,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給出的檢查結果是“考慮腸套疊小腸息肉?”,因為有個問號所以許女士對于檢查結果存疑,并向醫生詢求是否可以再做進一步檢查,醫院便安排了造影檢查,但結果還未出就安排了7月29日的手術。“手術當天,醫生告知我們沒有找到息肉,而是切除了一個淋巴結。”術后,在進行復查時發現,息肉依舊存在并沒有切除。
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開具的檢查結果。受訪人 許女士供
針對此情況,許女士十分氣憤,便帶著孩子前往北京的一家醫院進行檢查并順利摘除了息肉。許女士認為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對于孩子的病情治療存在誤診,當初該醫院醫生讓孩子盡快手術結果只是切除了淋巴結,息肉還依舊存在。她希望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給出解釋,截至目前,醫院始終沒有給出明確解釋。
據《民法典》第1218條和第1221條的規定,如果醫生在診療活動中出現誤診,導致患者受到損害,并且醫生存在過錯,那么醫療機構需要承擔賠償責任。此責任主要包括賠償患者的醫療費用、后續治療費用、營養費、住院費、誤工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
記者查詢到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始建于1928年,集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保健、康復為一體的三級甲等醫院,是全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河南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示范基地、河南省專科醫師培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