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河南開封市福利院,8名曾被袁厲害收養的殘疾兒童被轉送到這里安置。
昨日(5日),河南省蘭考縣官方發布消息稱,袁厲害不具備收養資格,該縣存“默許收養”、監管不力等責任,官方未就是否排除刑案回應。公安部專家已趕至蘭考調查案情。
1月4日,河南省蘭考縣收養孤兒和棄嬰的“愛心媽媽”袁厲害家里發生火災,造成7人喪生,1人受傷。死傷人員中7人為殘障(疾病)兒童。
昨日,事發現場的警戒線再度外擴,火災房屋兩端的巷道入口均有民警看守,禁止外來人員入內。
據河南省公安廳人士稱,公安部已經派出刑偵、消防等方面專家,于事發當晚趕到蘭考,對火災事件進行調查。
昨日蘭考縣官方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該縣官員并未就事件性質,是否為刑事案件等與案情有關問題發布消息。據河南省公安廳人士消息,該事件初步排除刑事案件。但蘭考官方對此消息未予確認。
截至昨日下午,幸免于難的10名孩子全部安置到開封市福利院。
獲安置棄嬰名單
袁明輝(男,10歲,白化病)
袁袁(女,10歲,白化病)
杜明亮(男,9歲,唇腭裂)
袁三毛(男,7歲,啞巴)
袁晶晶(女,10歲,腦殘)
袁明艷(女,8歲,唇腭裂)
袁芳(女,8歲,白化病)
袁松(男,15歲,腦殘)
袁各各(男,7個月,唇腭裂)
袁妞(女,1歲,心臟病)
官方回應
默許收養工作有漏洞
昨日,蘭考縣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副縣長吳長勝稱,根據《收養法》有關規定,收養棄嬰和兒童,需要具備無子女;具備撫養能力等四項條件,且必須在縣級以上民政部門登記。
吳長勝稱,從袁厲害的實際情況看,袁厲害本人有子女,其經濟能力不具備大量收養條件。袁厲害沒有在民政部門辦理棄嬰收養手續,不具有收養棄嬰的資格。
有關部門監管不力
至于為何二十多年來未處置袁厲害收養點,吳長勝回應稱,他們考慮到袁厲害的做法是“珍惜生命、社會擔當的愛心之舉”,政府部門對其收養行為采取了默許的態度。
吳長勝稱,鑒于袁厲害的實際經濟能力以及孩子的生存需要,此前蘭考縣民政部門先后為其家庭的20人辦理了低保,公安部門也給部分孩子辦理了戶籍手續,這些舉措并不符合規定。
吳長勝稱,該死傷事件的發生,與有關部門監管不力、有意放松監管有直接關系,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稱“這也是我們工作的漏洞。”該縣將展開拉網排查,力爭消除此類隱患。
昨日的發布會未提及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情況,未透露火災起火原因調查情況。
“非法收養”變成“私自收養”
蘭考民政局主管救助工作的副書記李美嬌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將“非法收養”的說法改為“私自收養”,當被問起其中的區別時,李美嬌表示,是否違法需要公安、民政、計生等5個部門來共同裁定。
而此前,蘭考縣民政局局長楊佩民表示,按照收養法的規定,袁厲害不具備收養資格,沒有能力沒有條件收養棄嬰,也沒有相關手續,屬于違法收養。
10名孩子被送福利院
昨日下午,蘭考縣官方發布消息稱,事故發生時,袁厲害收養的18名孩子中有10人不在現場,幸免于難。
吳長勝稱,事發后,袁厲害被公安部門留置詢問。當天中午,縣民政部門將10名孩子全部找到,下午有2名孩子被送到開封市社會福利院,其余8名于昨日中午安置到開封市福利院。
據袁厲害家屬稱,大火中被燒傷的“袁小十”,昨晚已經接受氣管部位手術,生命體征暫時平穩。他們聽醫生說,近兩三天,“袁小十”還將迎來危險期。
追訪
【蘭考棄嬰救助站】
一年短暫照料過兩棄嬰
昨日,蘭考縣救助站站長聶杰稱,救助站成立于上世紀50年代,2007年前后搬遷新址,20余間房子。
這座新的救助站占地3畝,聶杰稱投資在七八十萬,目前每年的運營費用是12萬左右。但此前,該救助站業務不包括棄嬰收留一項。
聶杰說,此前也有人將棄嬰送到救助站,他們只好勸說對方將棄嬰送到縣民政局或開封市福利院。2011年9月份,該縣民政局在救助站建立了棄嬰臨時救助站,也會有棄嬰被送往此處,由工作人員短暫照料,然后經民政局送至開封福利院。
該救助站一名工作人員稱,在將近一年多的時間里,他們共短暫照料過兩名棄嬰。蘭考縣民政局負責人稱,2011年設立臨時救助點以來,該縣共接收30余名棄嬰,并將他們送至開封市福利院。
據該縣官方發布消息稱,經過多次努力,民政部門曾將10余名年齡小的孩子接走,其余年齡較大者,跟隨袁厲害生活。
該縣民政局局長楊佩民稱,袁厲害家也偶爾找到民政局,為孩子們要些衣被,民政局也曾給過,袁厲害是民政局重點慰問對象。
該負責人稱,他們曾多次找到袁厲害,希望將棄嬰送到福利院,但遭到袁的反對。在向袁厲害做工作期間,雙方一度發生過口角。
該負責人稱,蘭考縣建立福利中心的項目已經獲得民政部批準,項目資金有幾百萬,其聽說已經打到該縣財政賬戶,只是民政局還沒有接到省里的文件。
追問
1、16名棄嬰不知去向?
昨日,有媒體報道稱,蘭考縣民政部門曾稱,袁厲害目前共收養34名棄嬰,18名棄嬰與袁厲害共同生活。該縣副縣長稱,有10名棄嬰被送至開封市福利院,但并未提及另16名棄嬰的下落。蘭考民政局也不愿對此事回應。
對此,蘭考縣縣委官員稱,目前能確認的是18名棄嬰,他們與袁厲害共同生活。至于另外16名棄嬰之說,應有時間背景,也可能是“民政局說錯了”。
2、棄嬰為何難享孤兒補助?
在2011年河南省民政廳、財政廳下發的一份通知中稱,2012年孤兒基本生活保障補助資金,蘭考縣預算“提前通知部分”159萬元。
2012年,上述兩部門再度發文稱,下發孤兒保障補助資金84萬。文件專門提出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分別補助,每人每月共350元。
對此,蘭考縣民政局局長楊佩民及另一負責人稱,袁厲害收養的孤殘兒童,目前只享受低保,并不在“孤兒補助”之列。因為河南省民政廳有文件,大致內容為非民政部門認定,私自收養的部門和個人,收養的孩子不屬“孤兒”之列。
蘭考民政部門稱,袁厲害“不放人”,致收養的孩子難送福利院,無法享受孤兒補助。但為何袁厲害多年持續收養棄嬰,相關部門“默許”,而不通過依法處置,導致這些孤殘兒童無法享受補助?對此,楊佩民稱,民政部門沒有強制執法權,強制處置此事的主責部門在袁厲害所在鎮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