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雙江與兒子李冠豐(資料照片)
曾因尋釁滋事被勞教的李冠豐(原名李天一),因涉嫌強奸罪被刑事拘留。昨日(2月25日)有媒體分析稱,李冠豐是否被批捕,最快要在其進入看守所之日起14天或最遲37天“有信兒”。
事件發生后,李雙江、夢鴿夫婦一直未公開對外回應此事,但隨著事件經過及李冠豐過往言行曝光,有消息稱74歲的李雙江受到嚴重打擊,目前已到醫院接受治療。據悉,夢鴿早前在接受采訪時透露,案件正在查處中,法律該怎么處理就怎么處理,但又希望兒子能得到媒體和大眾的寬容。
同時,也有網友根據2006年李雙江和夢鴿夫婦參加《魯豫有約》節目的內容,推理出李冠豐涉嫌年齡造假。網友稱,視頻中李雙江說:“(李天一)現在比我還高……這是12歲的時候。”隨后夢鴿也說是12歲,不可能兩人都記錯。李雙江又接著說:“這兩年長了30公分……”由此推出李冠豐2006年為14歲。2013年應該已經是成年人,而不是警方通報的17歲。但也有網友指出,這一期《魯豫有約》的播出時間是2011年,不能推理出年齡造假。對于網友的推測,記者撥打夢鴿的電話,但對方并未接聽。
此外,李冠豐兒時曾作為幼兒申奧大使,以及2011年曾經更改姓名這些事件,是否對判刑有影響?對此,陜西九州同律師事務所崔芊律師說:“按照相關法律,公民享有姓名權,所以改名不屬于特權行為,而曾經榮譽稱號對刑事犯罪判決沒有任何影響。”
“好家庭”的教育缺失
李雙江之子李冠豐因涉嫌輪奸被拘后,坊間對其一再闖禍的原因討論也日益激烈,“央視新聞”微博發表短評稱:重技能、輕品德的家庭教育觀念,應引起為人父母者的警醒。昨日,西安市教育學會會長許建國接受采訪也說:“李雙江、夢鴿唱歌技術是一流的,但他們的教育觀念卻未必是一流的。”
1家教問題之妥協無底線讓步
1988年,李雙江認識現任妻子夢鴿,兩年后二人結婚,而李冠豐出生于1996年4月,當時李雙江已經57歲了。老來得子的李雙江對這個孩子非常溺愛。2006年李雙江夫婦在接受魯豫采訪時,李雙江說自己是個“慈父”,即便孩子犯錯也舍不得打,“玩是孩子的天性,我只能給他創造良好的條件和環境,讓他能快樂地成長。”2011年“打人事件”被曝光后,李雙江為求平安,請文化高人為兒子改名。
專家點評:孩子在自我和家庭中迷失
“溺愛、遷就、放縱、讓步、滿足、欣賞這幾個詞,足以涵蓋李冠豐的家庭教育。這其中,你看不到懲罰、告誡、建議這些理智詞匯。”西安市教育學會會長許建國解釋,純溺愛的教育方式,讓李冠豐養成可以無法無天的想法,在自我能力和“家族光環”中迷失,以致最終喪失尋求平衡點的能力。
2家教問題之包庇家長擺平問題
李冠豐2011年就曾因為打傷一對夫婦被勞教一年,期間李雙江代子向挨打方鞠躬道歉,他說:“我沒有管教好孩子,我有責任。我愿意承擔所有的責任,賠償所有的損失!”“娛樂大嘴”宋祖德早年前就曾爆料,2011年打人事件后,夢鴿曾主動聯系李冠豐多位輔導老師,請求他們撰寫網文為兒子求情。昨日又有媒體報道稱,成績一般的李冠豐上小學時,每次犯錯后總能“平安無事”。爆料內容提及,李冠豐小學三年級時,將一名二年級的同學推下樓,“但最后這事兒‘秘密解決’”。
專家點評:孩子養成不怕犯錯的心理
“這就是家庭教育中典型的‘三包政策’。”許建國指出:“給車給房給吃穿,是生活上的包攬;把‘料理后事’當成理所應當,是錯誤上的包攬;用自己的品德掩蓋孩子德行上的失敗,則是品德上的包攬。”許建國解釋,父母代替孩子接受懲罰,會養成孩子“反正我爸媽能擺平”的無所謂心理。
3家教問題之溺愛重技能輕品德
2011年,李雙江曾為兒子舉辦歌友會,許多歌壇大牌到場助陣。李雙江在接受采訪時,提及兒子全都是溢美之詞。例如在《魯豫有約》中就說:“兒子長得比我漂亮,天賦好,喜歡運動、喜歡交朋友,英語單詞隨便就能記幾千個,鋼琴九級,冰球癡迷。”
專家點評:父母的成就不是孩子的
“孩子是一本書,作者是父母。孩子犯錯,最大的責任人是家長。”許建國認為,技能不等同品格,“家長如果只看重孩子外在技能的成就,甚至動用個人的關系幫助孩子撐場面,只能讓孩子錯把叔嬸們對父母的認可當做他個人成就的應有回報,無形中膨脹了自負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