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塊名表通過快遞從大連寄到南京,收件方打開包裹,發現里面只有一塊表,另一塊價值近30萬元的名表不翼而飛。
目前,寄件方已經承擔了名表丟失的損失,而向快遞公司索賠卻出現困難——由于沒有保價,只能獲賠快遞資費的3倍,也就是70多元。
近30萬的名表不見了
3月11日,有網友發帖講述了一起蹊蹺的快遞丟失事件。
1月29日,大連錦華鐘表的林女士通過某快遞公司,將兩塊價值都在20萬元以上的瑞士名表寄到南京。1月31日,快遞包裹到達南京某品牌手表專賣店,店鋪負責人打開包裹卻發現,一塊價值近30萬元的名表不翼而飛。
昨天,大連錦華鐘表的林女士說,她快遞的兩塊手表,都是南京這家專賣店幫客戶拿來維修的。隨后,南京這家手表專賣店的負責人,也向現代快報(微博)記者證實確有此事。這位負責人說,手表是一位安徽客人送來修的,客人聽說手表丟失后相當生氣。目前,大連錦華鐘表已經賠付了同一款全新的手表給客戶。
“包裹重量前后不一”
林女士懷疑,快遞公司內部有人監守自盜,“快遞公司給我的資料顯示,包裹寄出時重量是586克,到南京后卻變輕了。”
林女士說,當南京專賣店的負責人發現手表不見后,立即讓快遞公司的投遞員進行了現場稱重,整個包裹稱出來的重量只剩下410克,少了176克。這一點,不僅有投遞員做證明,南京專賣店的負責人也通過報警進行了備案。
“后來,我們找了一塊和丟失的手表同款的手表進行稱重,發現凈重為160克,再算上手表外面包的防震塑料,基本上和176克相當。”林女士說,她還和南京專賣店的負責人,找到了包裹發貨和收貨時的照片進行對比,發現包裹有被人動過手腳的嫌疑。
按舊規只能賠運費3倍
林女士告訴現代快報記者,目前公司已經承擔了這部分損失,但想要向快遞公司索賠卻難上加難。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按照原先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快件丟失后,保價的按保價金額賠償,沒有保價的只能獲賠運費的3倍。
大連錦華鐘表和這家快遞公司是大客戶合作關系,雙方一直采取月結的形式結算快遞費,而且投遞的物品往往不進行保價。“因為我沒有保價,那么按照相關規定,最多只能獲賠運費的3倍,也就是70多元。”
有了新規卻遇舉證難
今年3月1日開始,新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對快件丟失賠償有了新的規定,即可按照丟失物品市場價值計算損失。
“雖然法律上開了這個口子,但真正要想獲賠卻很難。”江蘇諾法律師事務所律師耿延表示,林女士需要充分舉證其所快遞的物品確為價值29.7萬元的名表。
“林女士是在新法實施前投寄的,是否適用新法還有待新法的司法解釋出臺。”江蘇眾盛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春表示,可以看出林女士想通過民事渠道挽回損失很難。
“我希望快遞公司能盡快報案,找回丟失的手表。”林女士說,但直到目前為止,快遞公司仍沒給任何書面說法。目前,南京這家手表專賣店已經換了快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