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展
成龍:
不會做對不起民族的事
本報訊(記者關慶豐)昨天下午,成龍發微博表示自己不會做犯法的事,更不會做對不起民族的事,并稱三言兩語暫時說不完,希望有機會從頭到尾說一遍。
“沒想到捐房子的事情弄得沸沸揚揚,其實我很想找機會把這件事從頭到尾講一講,因為是個很有趣的故事,只是三言兩語說不完,要找合適的機會坐下來細細說。”對于網友及專家稱此事涉及古建筑為文物,成龍捐贈舉動或已違法,成龍表示:“請你們放心,成龍不會做犯法的事,更不會做對不起民族的事。在此一并謝過大家的關心。”
背景
徽派古建筑流逝之痛
新華社電由于保護上存在的不足,事實上徽派古建筑一直存在流逝的問題。1997年安徽省頒布《皖南古民居保護條例》,規定動遷百年老宅需按程序申報。但是即使在《皖南古民居保護條例》頒布之后,皖南古民居依然難以改變被“外遷”命運。
有一些商人、民間收藏者利用當年相關保護制度和管理機制不健全的空當,向古徽州地區持有房屋產權的當地居民收購私人產權的古民居。這些古建筑,有的運到江浙一帶進行異地重建從事商業活動,有的甚至流到國外。
2003年,皖南休寧縣黃村的古民居“蔭馀堂”就被拆成700塊木件、8500塊磚瓦、500塊石件,被裝進40個國際標準貨柜,漂洋過海運至美國的埃塞克斯博物館內,消息當時震驚全國。
而頻頻遭難的徽派古建筑的背后,凸顯的是保護的困境與難題。首先是經費困難始終“掣肘”保護,對于沒有工業支持的皖南部分縣區,有限的財政收入無法支撐古建筑保護的巨額維護費用。
其次,即使引入社會組織參與運作,還涉及一個主要的法律障礙。黃山市建委古建專家陳安生告訴記者,位于集體土地上大量未列入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民居,不能進入市場自由交易,即使是私有產權也不能自由轉讓。因為這類古民居的土地屬性屬于農村集體用地。
此外,黃山市的皖南古民居有6264幢,這些民居大部分產權仍屬私人。這造成了矛盾:憲法保護私有財產,古民居所有權人有權居住,有的還想進行改建或擴建,變賣古民居內的一些珍貴文物。由于政府的監管在明處,私人的行動在暗處,因此,古民居和相關文物在私人手中受到破壞或流失就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