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泡餐具價格,必須把回收利用的成本算進去。消費者嫌貴,可以不買,企業不愿承擔這部分成本,可以放棄生產
過去14年,本來被國家列入淘汰類產品的一次性塑料發泡餐具,實際上禁而未止,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價格便宜,1個餐盒市場價不到1角錢。5月1日解禁之后,生產者、消費者當然希望它能保持價格優勢。可是,這樣一來,它如何對生態環境負責?
放在十幾年前,許多人可能接受不了“讓發泡餐具對生態環境負責”這一說法。現在是什么時代?是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時代,是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從意識變成行動的時代,這句話應該理直氣壯地說,應該贏得共識,更應該落實到生產、消費、回收、再利用各個環節。
國家發改委解禁發泡餐具的目的,是想讓它利國利民。利國,在于節約資源。發泡餐具登場,可以少生產其他材質的同類產品,如果回收利用,可以節約用來提煉其生產原材料的石油資源。利民,在于使用方便。發泡餐具防水防油、剛性強、保溫性好、適合中餐包裝,人們喜歡使用。
但是,發泡餐具的缺點是很難降解,要想避免由此帶來的生態環境隱患,必須加強回收再利用。發泡餐具原來價格低,是因為它的成本低,如果把回收再利用的成本算上,把處理那些失去回收利用價值餐盒的成本算上,它還會那么便宜嗎?
有人說,資源回收利用是公益事業,政府應該支持。這話有一定道理,卻不能理解成財政大包大攬,現實中也不會有多少地方愿意這么做。上海曾經實施“3分錢工程”,即企業每生產一個發泡餐盒,交給政府3分錢,政府再拿這筆資金補貼回收、利用企業。這倒是體現了政府支持,但這種支持是出政策,而不是出錢。
“三分錢工程”起初收到良好效果,但因為沒有形成“全國一盤棋”,周邊地區不用交納回收處理費用的發泡餐盒擠占了上海市場,3分錢上交不足,對回收利用的補貼相應減少,政策執行力大打折扣。上海的例子恰恰說明,只有按照“誰生產、誰負責”的原則,全面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擔機制,回收利用行業才能正常運轉,產生效益。
“誰生產、誰負責”的原則,與國際上通行的環境保護“誰污染、誰治理”原則是一致的。發泡餐具雖然不是直接污染物,但它被用過之后就成了固體廢棄物,向生產企業收取處理費用合情合理。如果企業為了消化這部分成本而偷工減料,生產不合格產品,監管部門應該嚴格處罰。如果增加這部分成本而使發泡餐具價格不再那么便宜,那就讓市場做出裁決:消費者嫌貴,可以不買,企業不愿承擔這部分成本,可以放棄生產。
近來,社會上圍繞發泡餐具爭論不斷。如果往好處想,與其爭論該不該解禁,不如認真討論解禁之后怎么有效回收利用,這其中“誰來出錢搞回收利用”是個繞不過去的坎。在筆者看來,如果發泡餐具還是那么便宜,對生態環境不是什么好事;讓它承擔回收利用的一部分成本,體現資源有價、環境有價,符合生態文明建設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