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玉花哭著說,女兒的公道誰來還!
被關了11年多的李懷亮
前天,河南省平頂山中級人民法院的一紙無罪判決,讓被羈押12年的李懷亮重獲自由。就在平頂山中院向當地媒體表示,此案彰顯了人民法院“無罪推定,疑罪從無”的現代刑事司法理念之時,被害人郭小紅(化名)全家卻身處痛苦之中。昨天下午,記者來到平頂山市葉縣鄧李鄉灣李村郭小紅的家中,其母杜玉花擦拭著淚,反復說著,“誰來還我閨女公道!”
回應熱議
嚴懲兇手不是做保證
2004年5月,杜玉花夫婦在一張“河南省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信簽紙上,簽字畫押,向平頂山中院承諾,如果平頂山中院作為一審法院,對李懷亮判處無期徒刑、死刑,他們就絕不上訪。
有人認為“死刑保證書”是法院和原告家屬達成“死刑約定”。杜玉花對此表示,年僅13歲的女兒遇害,一審法院僅判李懷亮15年,太輕了。“葉縣法院的王法官告訴我們,基層法院最多就只能判15年,多一天也不能判。”杜玉花的丈夫郭松章說。夫妻倆認為是李懷亮家托了人,才讓這件本應由中級法院審理的故意殺人案下放基層法院。為了給女兒討公道,他們才走上上訪路。“那叫啥死刑保證書,我們要求法院去嚴懲兇手,這是我們的權利,對判決不滿上訪也是我們的權利,任何一個家庭失去了女兒,哪個父母不會要求嚴懲兇手!我們有什么罪過!”杜玉花認為。
堅持觀點
既然認罪就是兇手
雖然李懷亮已被釋放,但杜玉花口中還是一口一個殺人犯地叫著。
杜玉花說,這是因為公安局抓了李懷亮、檢察院批捕了李懷亮、法院也判了李懷亮。若非如此,她又何必為難李懷亮。
“這個案子是公安局一家一戶找到的殺人犯李懷亮,你過來的時候也應該能看到,這個村子有多小了。”杜玉花說,最初女兒的尸體是在水中被發現,她以為孩子不小心掉進水中被淹死的,但公安機關告訴她,孩子是被人所害。杜玉花說,得知女兒死于非命,她想了好久也想不到是誰要害孩子。不久后,公安局告知她,李懷亮就是兇手,而且李懷亮也承認了。
“我真是想不到是他害了我閨女,我們兩家無冤無仇。”杜玉花說,郭李兩家住得很近,關系不錯,從來沒有發生過任何矛盾,而且李懷亮還和自家老四關系很好。
記者告知杜玉花,宣判后,平頂山中院院長郭保振曾向當地媒體表示,此案既有證明李懷亮有重大作案嫌疑的證據,也有證明李懷亮無罪的證據,最后對李懷亮作出無罪判決,是出于“無罪推定,疑罪從無”的原則。杜玉花對此表示,自己不識字也不懂法,這些她聽不懂,她只知道李懷亮自己承認殺人。
做出表態
不服判決將要上訴
郭松章說,女兒是家里的老大,學習好,還常幫父母干農活。事發時,夫妻倆叫孩子出去涼快涼快,沒想到就出事了。
女兒遇害后,杜玉花和郭松章先后病倒,杜玉花因為傷心過度,而郭松章則因為腰腿疼痛住了一個多月的醫院,嚴重到生活都不能自理,治療了一年多才能下地。
杜玉花說,她一直奔波在上訪的路上。為獲得證據,從2003年至2007年,他們三次同意警方開棺驗尸,“她死了都不能瞑目,都不能安靜地入土”。
杜玉花說,作為死者的家屬,他們等了12年,卻沒有給女兒討回公道。她表示將要上訴,要求法院判李懷亮有罪。
此后,記者詢問了灣李村多名與郭李兩家沒有親戚關系的村民。人們態度不一,有人認為李懷亮就是殺人犯,有人認為他是個老實人。
京華時報記者孫思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