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中國青年報》披露,被指殺害鄰居家孩子、蒙冤十載的河北女子趙艷錦被宣告無罪20個月后獲釋回家。從浙江張輝、張高平案到河南李懷亮案,從福建吳昌龍案再到趙艷錦案,今年以來,已有4起歷時十年的冤假錯案陸續獲得糾正。
就在同一天,《人民法院報》刊發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沈德詠的署名文章稱,“要像防范洪水猛獸一樣來防范冤假錯案,寧可錯放,也不可錯判”。
律師伍雷立即在個人微博上把文章中的一段話用紅線圈出:“現在出現了一種非常奇怪的現象,律師要‘死磕’法官,深層原因在哪里?個別律師不遵守規則的情況是客觀存在的,但法官是否也存在小題大做、反應過度的問題?思想深處有無輕視刑事辯護、不尊重律師依法履職的問題?工作關系上有無存在重視法檢配合而忽視發揮律師作用的問題?法官是否恪守了司法中立的原則和公正的立場?”
伍雷就是一位“死磕”法官的律師,他和一些律師一起,為一些長期積壓的錯案提供免費法律援助。福清紀委爆炸案上訴人吳昌龍的辯護人便是伍雷和“律壇怪俠”楊金柱。而在今年以來多起被宣告無罪的案件背后,都有這些律師的身影。
他們做了什么?又是怎么做到的?
送紅薯,取得代理權
在被宣告無罪之前,福清紀委爆炸案的“主犯”吳昌龍已經被關了將近12年。而在這12年里,比吳昌龍大四歲的姐姐吳華英一直在向各級機關反映問題,為弟弟申冤,因此被網民贊為“中國好姐姐”。但這12年里,除了先后五次被拘留或判刑之外,吳華英獲得的希望并不多。直到她在各種場合不遺余力的申訴,引起了幾名“死磕”律師的注意。
2013年剛過元旦,伍雷和楊金柱商量后,決定援助這個案子。
其實,在此之前,林洪楠等多名本地律師已經為吳昌龍的案子做了大量工作,利用自己的調查和專業知識找出案件大量疑點。這一點,讓后來接手的伍雷贊嘆不已,認為他們為案件打下了非常好的證據基礎。
“開始時,我對這幾位外地律師認識比較膚淺,認為自己沒有能力和資金請外地律師,光往返機票我都承受不起。”吳華英說,跟伍雷聯系上后,她被告知,兩位外地律師將免費援助此案。
但福建省高院不同意更換辯護人。“他們建議我們不要代理此類案件,我想我們要表示最強烈的批評,就給他送紅薯表達抗議。”伍雷真的做了,還對送紅薯的“行為藝術”進行了微博直播,在網絡上引起強烈的反響。
最后,楊金柱和伍雷獲得代理權,并安排會見了吳昌龍。
春節前一天,吳昌龍被取保候審回家?!?月3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在福州依法公開宣判,對涉嫌福清紀委爆炸案的上訴人陳科云、吳昌龍、杜捷生、談敏華、謝清宣告無罪。
守底線,防冤假錯案
“今年以來,被媒體報道出來的無罪案件確實比較密集。”廣東省一位負責刑事審判的資深法官說。
一位負責刑事審判的廣州某區法院副院長分析認為,陳年無罪案件的平反,有些有偶然因素,比如佘祥林案、趙作海案,都是因為死者“復活”;有些是有重要線索證實另有真兇,如張高平、張輝叔侄強奸殺人案。而近年來,“疑罪從無”審判理念的加強,特別是對證據裁判、法律事實的重視,也有助于減少冤案的發生。
“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廣州珠島賓館開了刑事審判工作調研座談會,沈德詠在會上指出,刑事審判生殺予奪,事關公民的名譽、財產、自由乃至生命,事關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一定要堅決守住防范冤假錯案的底線。要充分認識冤假錯案的嚴重危害性,充分認識冤假錯案發生的現實可能性,充分依靠法律程序制度、充分運用科技力量、充分爭取群眾支持防范冤假錯案。”該副院長特別強調,沈德詠是最高院常務副院長,多年從事及分管刑事審判,其表態有助于減輕各級法院對無罪案件判決的壓力。
補功課,高度重視申訴
更讓律師界受鼓舞的是沈德詠對“發揮辯護律師在防范冤假錯案中的作用”的表態。
在4月25日的座談會上,沈德詠提出,要高度重視、充分發揮辯護律師在防范冤假錯案上的重要作用,充分認識到律師是法律職業共同體的重要一員,充分尊重和保護律師依法履職的權利,充分相信絕大多數律師是具備良好職業素養的,是理性、客觀、公正、中肯的,是人民法院可以依靠而且應當依靠的重要力量。
伍雷認為,今年以來大量無罪案件的判決,肯定和高層的法治理念有一定關系,這個所謂的高層是中央也好、政法委也好、最高院也好,但我們也不能過分解讀,這些能夠解決的案件,背后都有律師們艱苦卓絕的努力?,F在依然有一些冤案沒有解決,要靠律師的辯護和網絡、民眾的關注融合到一塊,繼續努力。
在自己的博客上,伍雷表示,有幾點他認為極為重要,要對各級法院一并提出:一是對于前幾年形成的冤假錯案要有所心理準備,近期或是冤假錯案曝光的高發期,這是前些年“司法沒有堅持司法”的必然惡果;二是要高度重視冤假錯案的申訴工作,這門功課必須補;三是繼續關注全國熱點刑事案件,尤其是熱點刑事案件中的律師辯護工作,繼續研究熱點刑事案件的成因,如果基層法院錯了,要認真幫助基層法院回歸司法本位,如果律師做錯了,律師會虛心接受批評;四是提醒基層法院,一定要少抓律師,尤其是當庭抓律師。
【對話】
對話“死磕”派律師
羊城晚報:
我注意到,介入到案子后,你們會有一些微博直播、同行聲援等非法律手段,對你來說是不是“有用”?這樣做是否合適?
伍雷:
我認為“非法律手段”是一個偽概念,法律沒有禁止的就是合法的。我們發微博、寫公開信,目的并不是干擾審判,而是在全國人民的關注下,讓案件回歸到司法的緯度上來,讓群眾相信司法。如果沒有良好的程序做保障,這種無罪對我們沒有意義。我們要求的是,法庭該取保的要取保,該調查的要調查,要認真聽取辯護人意見。
羊城晚報:
像“送紅薯”這種方式也是?
伍雷:
我的批評需要表達,有的人喜歡寫信,有的人喜歡舉牌子。中國傳統的老百姓說:“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那我可以拿送紅薯當成最嚴格的批評。法院對一個人的生命和自由有那么大的裁判權,判錯了如果還不允許批評,你說可以容忍嗎?
羊城晚報:
您怎么看律師“死磕”公檢法的行為?
伍雷:
任何法律條文都必須不折不扣地得以實現,警察、檢察官、法官都必須本著真正負責的態度去辦案。所以我認為,任何違反國家法律的人都是法律的敵人,也就是律師的敵人。沒有人逼著我們去死磕,但如果不“死磕”,當事人遭受的損害怎么辦?法律的尊嚴受損怎么辦?公檢法也好,律師也好,都是要為法治努力的。
羊城晚報:
你說過要在全國范圍內找一些冤案的線索,接下來還會代理嗎?
伍雷:
當然。但我們其實僅僅是一個象征性的姿態,我們可以想象監獄里還有像吳昌龍這樣的人,而靠律師能夠解決的可能很少。這些事件,歸根到底是國家的責任。
【鏈接】
舊案相繼平反
3月26日,背負“強奸致人死亡”罪名的安徽叔侄張高平、張輝被浙江省高院宣告無罪。走出監獄前,他們已服刑將近10年。
4月25日,因“奸殺未成年少女”歷經七審三判,被羈押長達12年的河南村民李懷亮,被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告無罪,重獲自由。
5月3日,福建省高院開庭審理了12年懸而未決的福清紀委爆炸案,被指控為爆炸案嫌犯的吳昌龍、陳科云等5人全部無罪釋放。
5月6日,據中國青年報披露,被指殺害鄰居家孩子、蒙冤十載的河北女子趙艷錦在法院做出無罪判決20個月后,才獲釋回家。
至此,這已是今年以來媒體披露的第四起歷時十年的冤假錯案。而另據報道,發生在18年前的浙江蕭山出租車司機遇害案的五名被冤枉的“兇手”,也因真兇的落網,可望于近期“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