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7日),國家衛生計生委就食品安全標準和風險監測評估等工作專門下發通知,在再次強調要在2013年底前完成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清理這一時限的同時,要求對已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應當及時廢止相應的地方標準。
-工作職責
衛生部門制訂食品安全標準
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衛生計生委)負責制訂并公布食品安全標準,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等工作。
通知特別明確:今后地方各級衛生(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做好食品安全標準和風險監測評估等相關工作,對當地食品安全工作發揮技術支撐作用,同時加強與食品安全辦和監管部門的溝通配合。對2013年衛生計生系統承擔的食品安全工作任務,要細化工作方案,明確進度安排,確保任務完成。
-標準清理
應加強對地方標準跟蹤評價
近期,國家衛生計生委多次針對食品安全標準提出要求。昨天下發的通知再次強調地方各級衛生(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認真抓好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制(修)訂與清理以及企業標準備案工作。要求各地制(修)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要以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及其評估結果為依據,嚴格遵循工作程序,嚴把立項關,及時公布地方標準,加強宣貫和跟蹤評價。
國家衛生計生委再次強調,“要在2013年底前完成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清理”的時限,要求對已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應當及時廢止相應的地方標準。提出要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和政務公開,推進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跟蹤評價,充分利用風險監測數據,全面收集分析標準執行情況、存在問題和有關意見建議,及時報告。并鼓勵有條件的市、區縣級衛生(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開展標準跟蹤評價和備案工作。
-風險監測
食源性疾病應通報監管部門
對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國家衛生計生委要求地方各級疾控機構作為承擔風險監測任務的技術牽頭和數據歸口單位,統一匯總分析本地區監測數據并進行風險評估。
國家衛生計生委表示,地方各級衛生(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統一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出臺的質控方案加強質量控制,各省級衛生(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組織質控工作專項監督檢查。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和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繼續按照相關職責分工,發揮好業務指導作用。
在食品安全監測方面,通知特別提出做好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盡快建立本地區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體系。經初步核實懷疑由食品生產經營行為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應當及時通報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重要信息及時向國家衛生計生委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