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 河北調整完善新農合重大疾病補償政策
河北省衛生廳日前下發通知,決定自6月1日起對腦梗塞、慢性粒細胞白血病等重大疾病新農合補償辦法進行調整完善。 該省將自6月1日起,僅對腦梗塞急性期的治療費用按重大疾病給予報銷,每年新農合最高支付5萬元。新農合補償時不再扣除起付線,封頂線不與新農合統籌補償方案設定的封頂線合并計算。 由于部分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患者對既往治療(包括格列衛)耐藥或不耐受,該省決定自6月1日起,將尼洛替尼納入新農合重大疾病補償范圍,對每位患者每年3個月用量的藥品費用補償70%,患者自付30%,新農合年最高補償限額提升為79957元。3個月以后,患者可向中華慈善總會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后,可到河北省人民醫院等24家指定醫療機構免費領取9個月的尼洛替尼。 通知要求,各級新農合重大疾病救治定點醫療機構要嚴格掌握重大疾病救治病種的適用對象和適應證。對符合救治范圍的重大疾病,要嚴格執行相關臨床路徑、治療基本流程和付費標準,不得推諉病人或違背省重大疾病補償政策。對于救治定點醫療機構讓患者承擔超過定額付費和最高限額標準醫療費用的,由新農合經辦機構在撥付補償資金中予以扣除,返還住院患者并收回相應的收費憑證。 該省強調,各級救治定點醫療機構對重大疾病要嚴格執行出院即報政策,尤其對需要門診治療的慢性粒細胞白血病、血友病等病種,不得要求參合患者回本地報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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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趙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