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合:7月11日前大病費用同樣報銷 比例不變
昨天(12日),數十位參合農民來電:7月11日前因發病而產生的費用究竟該如何報銷? 就大家關心的這一問題,昨天下午,記者采訪了石市衛生局相關負責人士。 據該負責人介紹,石市此次啟動的新農合大病保險對參合農民保障的時間,與此前執行的新農合政策完全同步。這也就意味著2013年大病保險的保險期限為2013年全年。因此,7月11日之前參合農民因大病而產生的費用新農合大病保險同樣給予報銷,且報銷比例不變。“參合農民此前因大病而發生的費用,保險公司會自動計算出來,且會主動通知參合農民到指定地點辦理相關補償手續。參合農民只需耐心等待即可。”該負責人說。 該負責人同時特別提醒參合農民注意以下四點:7月11日后,參合患者到縣域外住院前,須到戶口所在地新農合管理中心辦理域外住院審批備案手續(因急診住院治療未提前備案的應在3個工作日內到縣合管中心備案);在非“出院即報”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費用達到15000元時,須電話向保險公司新農合大病保險服務中心報案;參合農民如果是在執行“出院即報”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辦理完新農合補償手續后,如符合大病保險條件,即可在醫院辦理大病保險報銷手續,定點醫療機構將墊付大病保險補償費用;12月31日前出院的參合患者必須在下年度1月31日前遞交補償申請。 晚報提醒參合農民不要著急,因為新農合大病保險是針對“參合農民在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8500元以上”按比例給予再補償的。石市大病保險政策咨詢和報案電話均為83816690、83816691,如果想咨詢相關問題或報案者,請在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撥打。記者王鳳偉 |
關鍵詞:新農合 |
責任編輯:孫曉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