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肥藥價】
患者不能承受之“重”
這樣的雙向利益鏈條中每年涌動著大量的“黑金”,而商業賄賂行為的價碼只有攤薄到藥品中,藥品購買者和大量患者成為這些隱性價碼的被迫買單方。
7月13日,記者隨機走訪了長沙市的幾家藥房及藥店,發現GSK中國旗下的芬必得售價約為15.5元,而一般國內藥企生產的相同成分的芬必得藥品僅為9.9元。
當記者側面提及GSK中國相關案件時,被問及的藥店工作人員均表示毫不知情,也表示GSK中國出品的藥品供貨及售賣目前并未受到任何影響。
一種藥品從出廠到最后進入銷售終端供患者購買,其身價會經歷怎樣的變化,在醫藥行業中浮沉多年的梁宏非常清楚。
1985年,大學生梁宏從制藥專業畢業,先進入國企從事藥品生產工作。8年后的“下海”大潮中,梁宏毅然投身到他當時頗為心儀的外資企業市場營銷領域,并在此后實現了從惠氏、拜爾到GSK中國的“職業三級跳”。
2008年12月,GSK中國迎來了這位新任高管。此后,梁宏以企業運營總經理的身份,負責肝炎、中樞神經和心血管、泌尿、糖尿病、抗生素5個領域在中國大陸地區的產品推廣。
梁宏告訴記者,近年來,中國國內藥價與國外大致相仿,尤其是在國家發改委對藥價進行相應規范和國際比價要求后,藥價更是一度有所回落。
盡管如此,一盒由GSK中國在天津生產的藥品,從出廠價到銷售價仍然有25%的差額。
“比如我負責運營的藥品‘賀普丁’,作為抗乙肝的藥物,它的出廠價約140元;加上增值稅等各種稅費后,到經銷商手里大約170元;賣到醫院里后,大約要190元左右;賣給患者時,大概在210元左右。”
在長沙配合警方調查的日子里,梁宏坦言對跨國藥企的運營狀況進行了反思。
“在把藥價推高的過程中,包括商業賄賂在內的運營成本大概占到藥價的20%-30%。如果把這部分成本降下來,會有更多患者因此而獲得救治。”
企業研發和制售藥物的初衷是把更好的藥品帶給患者以幫助其治療,但過高的隱性運營成本特別是商業賄賂“黑金”,成為患者被迫扛在身上的枷鎖,這顯然極大地違背了制藥的初衷。
根據粗略估算,僅梁宏分管的領域,去年銷售額已超過40億,而其中運營成本所占的比例亦十分可觀。不難看出,GSK中國的利益鏈始終伴隨著賄賂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