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規:招1名高校畢業生中小微企業獲補千元
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畢業生35.5萬人,人數為近年來最高,就業壓力增大。為積極應對“最難就業年”,我省日前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加大政策落實力度、大力開展就業援助和幫扶、強化保障措施等方面呈現了7大亮點。并把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情況列入政府政績考核內容,引導廣大高校畢業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和擇業觀,到城鄉基層、到中小企業、到最需要的地方成長鍛煉。 政府買服務,開發城鄉基層崗位 該《意見》中提到,將結合我省調結構、轉方式進程,將人才培養、吸納、引進計劃納入產業發展規劃。并繼續組織“大學生村官”、“特崗教師”、“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和“大學生村醫”等基層項目,積極促進服務期滿人員就業創業。加大財政投入,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開發城鄉基層特別是城市社區和農村公共管理及社會服務工作崗位。 中小企業每招1名畢業生補千元 記者獲悉,我省中小微型企業在新增崗位中當年招用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每招用1名高校畢業生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新增就業補貼;同時可給予相應勞動合同期限的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新增就業和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15年底。 自主創業成功一次性補五千元 對創業者初次創辦的小微型企業(入駐創業園區和創業孵化基地的除外),創辦3年內租用經營場地和店鋪,可按照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過2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過3000元的標準給予不超過3年的租金補貼。高校畢業生在畢業2年內自主創業(含網絡創業,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初次領取營業執照并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的,可給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助。將符合條件的網絡創業人員和網絡創業企業納入小額擔保貸款扶持范圍。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申報靈活就業并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就業登記,參加社會保險的可按照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標準,給予最長不超過2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15年底。 多建一些低成本企業孵化基地 《意見》提出,我省各市、縣將依托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中小企業創業輔導基地和大學科技園區,扶持建設一批創業園區和創業孵化基地,為創業者提供低成本的生產經營場所和企業孵化服務。對入駐創業園區和創業孵化基地的創業項目,可給予最長不超過3年的房租物業補貼和一定數額的水電費補貼。 培訓補貼標準提高了不少 自2013年起,我省將職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補貼政策期限從目前的畢業年度調整為畢業學年(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調整培訓補貼標準,將職業技能培訓的補貼標準調整為每課時5元至8元,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2200元;創業培訓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1200元。對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按規定給予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讓每名畢業生年底前都能就業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部門將于每年9月底前與當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做好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離校后實名信息銜接和服務接續工作。將有就業意愿未就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全部納入公共就業人才服務范圍,力爭使每一名有就業意愿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在年底前都能就業或參加到就業準備活動中。 我省將允許高校畢業生在求職地進行求職登記和失業登記,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異地生源高校畢業生進行求職登記、失業登記或享受免費就業服務和扶持政策。 低保家庭畢業生一次性補千元 自2013年起,對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可給予一次性求職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1000元。發放范圍為我省行政區域內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對當年底仍未就業的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從第二年開始申領不超過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記者趙曉華實習生梁牧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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