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4日從國家工商總局獲悉,國家工商總局決定自2013年8月15日至11月底,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不正當競爭專項治理行動。
國家工商總局表示,各級工商機關將以當前商業賄賂、限制競爭、商業欺詐、侵權假冒等民眾反映強烈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為重點,開展專項治理。
首先,突出重點領域,保持治理商業賄賂的高壓態勢,以醫藥購銷、醫療服務、擇校升學等關乎民眾切身利益的行業和領域為重點,加強對招投標行為的監督,嚴厲查處招投標過程中的商業賄賂行為。
其次,加強對限制競爭行為的查處。近年來,公用企業和依法具有獨占地位企業限制競爭的行為有所抬頭,阻礙了資源的合理配置和市場優勢的發揮,嚴重損害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工商機關將對濫用優勢地位損害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權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依法予以查處。同時,以打破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為重點,依法制止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
第三,加強中介服務行業監管,查處虛假宣傳等熱點問題。以汽車4S店、房地產中介、職業介紹、加盟連鎖等領域中的虛假宣傳、欺騙性有獎銷售等為重點,查處虛假宣傳、商業欺詐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大力清除社會服務領域不正當競爭亂象。
最后,繼續推進打擊“傍名牌”工作。加大對仿冒知名產品及侵犯原創知識產權生產銷售“山寨”產品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進一步推動專項執法行動深入開展;加強對案件的分析梳理,追根溯源,努力從根源上清除“傍名牌”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