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3日,大學生馬躍在北京地鐵二號線鼓樓大街站等地鐵時墜下站臺身亡。事后,調查組得出的結論認為該事件“不屬于安全生產事故”,并得到西城區政府的批復。對此,馬躍的母親孟朝紅以西城區政府的批復“缺乏事實依據,并違反法律規定”為由,向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該批復。昨天,還差四天就是馬躍去世三周年的忌日,一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法院并未當庭作出判決。
家屬質疑
質疑一 安監調查不應以公安筆錄為據
面對孟朝紅的起訴,西城區政府認為,其做出的批復行為事實認定清楚、證據充分,且事故調查符合法定程序。昨天,代表西城區政府出庭應訴的是一位西城區安監部門的工作人員以及一位西城區政府法制辦的工作人員。
安監部門的工作人員表示,由于馬躍事件中,現有的調查材料顯示,企業對于事故的發生沒有責任,因此調查組認定該事故不屬于安全生產事故。對此,孟朝紅及其律師則表示,事故發生后企業工作人員是否給予及時施救以及施救是否得當,也是確認是否是安全生產事故的條件之一。“無論怎樣,電是地鐵里的電,不是馬躍自帶的。”孟朝紅說。
此外,孟朝紅指出,西城安監部門啟動調查時距事發已經過去了兩個月。“他們只調取了公安機關在事發后對目擊證人制作的詢問筆錄,公安機關是負責判定是不是刑事案件的,和安監部門的調查方向都不一樣,憑這個判斷不是安全生產事故是很不負責任的。”
面對質疑,作為西城區政府代理人的安監部門工作人員承認,事發當晚,“安監部門并不掌握這一情況。”而作為第三人出庭的地鐵公司的代理人也表示,事發后,及時將情況通報給了上級領導,以及公安和交通委,并未通知安監部門。
質疑二 地鐵監控視頻存在缺失
孟朝紅提出多名證人的證言顯示,馬躍墜入地鐵時是“直挺挺倒下去的,直到倒地時雙手伸直都未離開身體兩側,就像軍體姿勢一樣。”此外,馬躍的耳后、下頜等部位有多處傷痕,法醫鑒定報告中要么干脆并未提及,要么是提及了但是未寫明致傷原因。孟朝紅由此判斷,馬躍在墜入地鐵前已經遭受電擊。另外,地鐵公司提供的事發當天現場的監控視頻也存在缺失,“不多不少,正好是馬躍墜入鐵軌的那段沒了,這之前的和這之后的視頻都有,這不能不讓人生疑。”
質疑三 事發后為何沒及時施救
昨天的庭審中,孟朝紅對于地鐵工作人員以及急救人員在事發后對馬躍采取的施救措施也提出了質疑。孟朝紅表示,事發后地鐵公司提供的兩段監控錄像顯示,其子馬躍在地鐵軌道內躺了很長時間,但未見有任何地鐵站的工作人員上前施救。對此,地鐵公司的代理人表示,由于馬躍墜入站臺時,站臺內的軌道上仍帶有高壓電,因此沒有施救的條件。事發后,地鐵工作人員已經第一時間通知站內工作人員和中控室斷電,但由于事發時比較匆忙,因此無法確認事發時到切斷電源之間耗費了多長時間。
隨后孟朝紅的律師宣讀了幾份地鐵公司員工接受詢問時的證言,兩名員工的證言均顯示,事發后22點49分向中控室申請斷電,此時距離馬躍墜入軌道大約兩分鐘,大約停電40分鐘后,23點23分恢復供電。對此,孟朝紅方面指出,公安機關出具的勘察筆錄顯示,公安機關23點23分開始進行現場勘察。“地鐵公司說23點23分恢復供電,公安機關說23點23分開始進行勘察,那時軌道內已經通電了,警察怎么可能下去勘察,雙方總有一個是說謊。”孟朝紅說。
此外,孟朝紅對于事發后趕到現場確認馬躍“當場死亡”的急救人員也提出了質疑。記者了解到,孟朝紅已向急救醫生所在單位提起民事訴訟,目前此案仍在審理中。
家屬心聲
“我只想要個說法”
庭審結束后,孟朝紅告訴記者,此前地鐵公司方面曾同其進行接觸,“他們找過我提賠償,但是他們提出給賠償的前提是要我承認我兒子是自殺,所以他們的賠償我一分錢也沒要,我只想要個說法,給孩子一個交代。”
回應質疑
只一名鑒定人出庭作證
針對種種質疑,調查組也聘請了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司法鑒定中心、中國法醫學會司法鑒定中心以及某司法鑒定中心對上述質疑進行了論述。
庭審前,孟朝紅曾申請上述參與鑒定的人員出庭質證,昨天,合議庭表示,電力部門的鑒定人兩人身在國外,一人“年事已高不便出庭”,而法醫學會的兩名鑒定人因“工作在身”也無法出庭,只有司法鑒定中心負責鑒定監控視頻的鑒定人出庭參與了質證。
記者了解到,孟朝紅也提前聘請了一位北京市計算中心的助理研究員作為其專家證人出庭參與質證,昨天的庭審從早上10點一直持續到下午,待到這一質證環節時,孟朝紅聘請的專家證人因要回單位開會而未能出庭。此外,孟朝紅此前也曾欲邀請知名法醫王雪梅作為其專家證人,但昨天記者也未見到王雪梅的身影。
針對監控視頻的鑒定結論,孟朝紅提出了11個問題。但對方鑒定人表示:“很多問題超出公交分局委托我們鑒定的范圍,所以無法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