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對罌粟的種植有嚴格的法律規定,除藥用、科研和植物園的科普教育外,其他單位、個人一律禁止種植。而溫州人賈某明知道是毒品原植物還非法種植了891株。日前,賈某因涉嫌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被溫州甌海檢察院起訴,甌海法院一審判處賈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在溫州甌海某農家樂邊上,一片美麗的花叢格外引人注意,這些不是普通的花朵,而是被稱為“死亡之神”的罌粟所開的花。種植這些花的賈某今年76歲,甌海人。
去年五六月份,一次偶然的機會,賈某在外面游玩時發現一種從未見過的植物,上面還長了果實。后來賈某詢問旁人才得知這就是“烏煙”。出于好奇,賈某就帶了一株植物回家。
直到去年12月份,賈某把“烏煙”果實里的種子取出撒在了兩小塊田地上。今年5月份,街道工作人員發現時,很多已經開花結果。
“我就是為了種起來看一下烏煙是什么樣的,也沒有其他想法”賈某歸案后,一直辯稱自己是為了觀賞。但是不管何種目的,賈某種植罌粟的行為已觸犯了中國刑法,涉嫌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
法院認為,賈某違反國家毒品管制規定,明知是毒品原植物而種植,數量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
鑒于賈某犯罪時已年滿七十五周歲,且在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結合所種植的毒品原植物已被全部鏟除等情節,對其從輕處罰并可適用緩刑。故法院作出如上判決。(記者 張茵 通訊員 夏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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