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北京一家養老院,一對老夫妻都住在這里,這家養老院每人每月的費用要4000多元。
國務院日前發布《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引發民眾對“以房養老”的大吐槽,質疑者擔心,政府會不會借“以房養老”來推卸基本養老責任?沒錢沒房的老人今后又該如何養老?
昨天(20日),民政部相關負責人回答,政府不會推卸基本養老責任,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在基本原則中就提出要“堅持保障基本”,以政府為主導,發揮社會力量作用,著力保障特殊困難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確保人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
此外,民政部表示,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等情況,國家將進一步完善落實基本養老金、基本醫療、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適時提高養老保障水平。
釋疑1
只發展“以房養老”嗎?
【回應:發展社區、機構等多種養老服務模式,“以房養老”試點只是其中部分內容】
國務院近日出臺的意見引發熱議,有人疑惑,政府今后會只發展“以房養老”這種養老模式嗎?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解釋,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旨在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不斷滿足老年人持續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但“以房養老”問題出現了誤讀、以偏概全等問題,需要加以澄清。
國務院《意見》中明確提出發展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機構養老、醫養結合等多種養老服務模式。在投融資、土地供應、稅費優惠、補貼支持、人才培養和公益慈善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力度大、含金量高的利好舉措。在健全工作機制、開展綜合改革試點、強化行業監管、加強督促檢查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而“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即所謂“以房養老”,只是“完善投融資政策”中的一句話,而且明確是開展試點。在隨國務院《意見》同時下發的重點任務分工中,也只是45項重點任務分工中第二十七項有關保險資金投資養老服務領域中的一個子項目。
開展“以房養老”在一些國家已有成熟的做法。這次國務院《意見》借鑒國際經驗,提出開展這方面的試點,是積極慎重穩妥的,目的是探索符合國情、滿足老年人不同需要、供老年人自主選擇的養老保險產品,擴大養老服務供給方式,進而構建多樣化、多層次、以需求為導向的養老服務模式。
因此,對國務院《意見》要全面理解、準確把握,不能以偏概全、誤導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