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被告人丁羽心被帶入法庭。
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原博宥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羽心涉嫌犯行賄罪、非法經(jīng)營罪一案。10時,丁羽心被法警帶入法庭。
該案由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譚勁松擔任審判長,會同代理審判員邱波、陳丹組成合議庭。書記員朱洪范擔任法庭記錄。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
被告人委托的律師出庭為被告人丁羽心辯護。審判長告知了各方享有的訴訟權利。丁羽心不申請回避。
公訴機關指控丁羽心行賄劉志軍4900萬元,為樹立正面形象行賄國務院扶貧辦范增玉4000余萬元。非法經(jīng)營所得20余億元。
審判長向丁羽心告知,如果在庭審中感到身體不適,可以舉手示意。公訴人進行訊問,丁書苗表示在偵查階段和起訴階段的供述屬實。
鑒于丁羽心做過兩次開顱手術,頭部怕冷,法庭允許其戴上帽子。
11時25分,丁羽心表示不適,在法庭許可下,醫(yī)護人員為其提供了止疼藥。鑒于丁羽心的身體情況,11時28分,法庭宣布休庭。下午14時繼續(xù)開庭。
上午的庭審中,被告人丁羽心就指控其先后兩次以花錢辦事的方式給予劉志軍錢款的事實予以認可,承認為劉辦事是為了感謝劉。關于其先后38次給予范增玉財物的事實,丁辯稱每次都是范主動找她要的。關于非法經(jīng)營罪的指控,丁對事實表示認可,法庭將在下午繼續(xù)進行法庭調(diào)查。
丁羽心,原名丁書苗,現(xiàn)年58歲,曾是北京博宥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該公司涉足高鐵設備、影視廣告、酒店等多個領域。
據(jù)報道,1997年,丁書苗通過時任北京鐵路局臨汾分局副分局長羅金保的介紹,與時任鐵道部副部長的劉志軍相識。此后,劉志軍開始幫助丁書苗獲取車皮計劃。2011年初,丁書苗因非法經(jīng)營罪和行賄罪被警方抓獲歸案。
據(jù)檢方認定,2007年至2010年間,丁書苗指使中盟世紀投資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鄭朋、江西南昌贛鵬集團原董事長胡斌、道隧集團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甘新云以及北京世紀壇醫(yī)院經(jīng)濟管理辦公室原職員郭英以及丁書苗的女兒侯軍霞,與投標鐵路工程項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償方式幫助中標。隨后,丁書苗通過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干預招標,先后幫助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中鐵十局、十三局、二十局集團有限公司等23家公司中標了“新建京滬高速鐵路土建工程3標段”、“新建貴陽至廣州鐵路站前工程8標段”等50多個鐵路工程項目。
而丁書苗的非法經(jīng)營行為,就是指從這50多個鐵路工程項目中收取共計30余億元的“中介費”。她在掌握確定有把握中標的項目后,委托鄭朋、胡斌等人尋找投標企業(yè),并按工程標的額度的1.5%至3.8%收取“中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