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諾貝爾獎得主在決定如何花獎金方面別具創意,就和他們在工作中的奇思妙想一樣讓人意外。保羅·納斯爵士在2001年贏得諾貝爾醫學獎后,決定買一輛比原來更高級的摩托車。同樣來自英國的1993年諾貝爾醫學獎得主理查德·羅伯茨在得獎后,在自家房子前建了一塊門球場。2004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奧地利作家埃爾弗里德·耶利內克則說,獎金意味著“經濟獨立”。
法新社10月6日報道指出,從此前的情況看,一切花法皆有可能。有時,獲獎者會把獎金捐給慈善事業或是科研事業,但絕不是人人如此。
普遍選擇買房
諾貝爾基金會執行理事拉爾斯·海肯斯滕說,諾獎得主使用獎金的方式沒有明顯的套路可循。他說:“我想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他們來自哪個國家,他們的個人經濟狀況,他們得獎時的收入水平以及整體境遇。”但是,房地產是一個普遍的選擇,至少那些愿意透露獎金花法的諾獎得主是這樣。
報道稱,100多萬美元聽上去是個大數目,但它通常由幾名獲獎者分享,因此大打折扣。麻省理工學院的沃爾夫岡·克特勒與兩位同事分享了2001年諾貝爾物理學獎。克特勒把自己的那一份獎金用來買房和投資子女教育。他說:“因為一半獎金都在美國交稅了,所以沒有剩下太多。”
美國的菲利普·夏普是1993年諾貝爾醫學獎的兩位獲獎者之一。他用獎金買了一幢有一百年歷史的房子。他對記者說:“我用獎金買了比原先大一點的房子。”
決定如何花獎金會耗上一段時間,因為新晉得主在獲獎第一年會被大量的會議、演講和開幕典禮邀請淹沒。塞爾日·阿羅什是2012年諾貝爾物理學獎兩位得主之一。他說:“我還沒顧得上想獎金的事。有很多事占去了大量的時間。”但是他說沒準會考慮買房。
捐助慈善事業
報道稱,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的選擇通常更明確,因為這一獎項往往頒給受到更多輿論監督的政客、組織和活動人士。許多人都把獎金捐給慈善事業,比如得到2009年和平獎的美國總統貝拉克·奧巴馬,以及贏得2012年和平獎的歐盟。
其他和平獎得主則選擇支持自己創立的項目:2008年獲獎者、芬蘭前總統馬爾蒂·阿赫蒂薩里就表示將把獎金用在自己創立的一個沖突化解組織上。向人們提供脫貧貸款的孟加拉國鄉村銀行的創始人、該國經濟學家穆罕默德·尤努斯說,他將用2006年的獎金來資助一家眼科醫院和一家為窮人生產廉價食品的企業。
但是,在投資慈善事業的類別中,有一個明顯的例外。根據一部傳記的記載,美國總統伍德羅·威爾遜在1919年贏得諾貝爾和平獎后,把獎金存在一家瑞典銀行中吃利息,他顯然是在為退休后的生活作打算,因為他的前任都沒有政府養老金可拿。
換取寫作“自由”
報道指出,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往往較少透露打算怎么花獎金,不過他們的選擇通常同樣顯而易見。烏普薩拉大學研究諾貝爾文學獎的專家安娜·貢德說:“雖說贏得諾貝爾獎的作家名氣都很大,但他們靠寫作賺的錢并不多。”
盡管他們靠獎金可以撐上一些年,自己愿意寫什么就寫什么,但獎金也可能帶來短暫的副作用。貢德說:“這確實改變了他們的職業軌跡……在得獎的第一年,他們的產量通常會減少,但他們通常會在一兩年后重新開始寫作。”(參考消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