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專論】
我國改革正處于深水區和攻堅階段。與以往相比,改革的深刻性、復雜性、艱巨性前所未有:轉型與改革交織融合,經濟轉型、社會轉型、治理轉型都直接依賴于重大改革的突破;利益失衡的矛盾突出,改革需要在調整重大利益關系上取得進展;轉型倒逼改革,改革的時間和空間約束全面增強。在這個特定背景下,正在召開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將研究制定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方案,向人們釋放以更大決心和魄力推進全面改革的重要信息。
突破利益固化樊籬
堅持富民優先,形成合理的利益結構是我國改革開放的重要起點和重要經驗。35年前,正是因為改革打破了平均主義的樊籬,才使改革贏得了廣泛的社會支持,進而形成了改革的社會合力。35年后的今天,改革在取得歷史性成就的同時,面臨著貧富差距擴大、利益失衡的突出矛盾和重大挑戰,利益固化的傾向與趨勢日益明顯。面對深刻復雜的利益關系,需要堅持富民優先的改革導向,大膽穩妥地調整利益關系,盡快扭轉貧富差距擴大的趨勢,逐步形成更為合理的利益結構。
堅持富民優先,就是把老百姓不斷享受到改革紅利、發展實惠的基本原則貫穿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生態“五位一體”改革的始終,并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發點和歸宿。經濟體制改革需要堅持富民優先。我們說,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不完善,還需要進一步改革,重要的是這個不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容易導致利益固化和利益失衡。盡管市場化進程會不可避免地導致利益分化,不可避免地帶來利益主體多元化,但公平可持續的市場經濟體制恰恰可以促進公平競爭,能夠形成平等競爭的規則,能夠讓更多的人憑借辛勤的勞動、技能的提高而實現向上流動。政治體制改革需要堅持富民優先。確保經濟體制改革的普惠性,使發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對政治體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這就需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有效約束權力、監督權力、問責權力,提高政府公信力;這就需要優化權力結構,使政府從具體的利益中超脫出來,把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作為基本職責;這就需要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社會體制改革需要堅持富民優先。就是要加快形成托底的體制機制,讓中低收入者免受經濟波動的沖擊;就是要理順國家、企業、居民之間的利益關系,逐步提高“兩個比重”;就是要打破城鄉二元戶籍制度,形成各類群體公平發展、共享發展的社會環境;就是要在縮小貧富差距、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形成橄欖型社會新格局上有重要突破,以奠定共同富裕的社會基礎。文化體制改革需要堅持富民優先。就是要適應人民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突破文化供給的體制瓶頸,使文化不僅成為重要的支柱產業,成為城鄉居民就業和收入增長的重要渠道,更成為促進人的發展的重要事業。生態體制改革需要堅持富民優先。就是要適應全社會日益增長的生態環境需求,加快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的相關體制機制建設,推進綠色轉型和綠色增長,使全體城鄉居民享受青山綠水。
全面深化改革涉及重大利益關系調整。堅持富民優先,就是要敢于調整重大利益關系,敢于向行業利益、部門利益、地方利益等既得利益“動刀子”,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樊籬;就是要破題收入分配改革,努力實現到2020年國內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中等收入群體翻一番;就是要保障和改善民生,把發展經濟與改善民生更好地結合起來,加快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讓群眾看得見、摸得著、得實惠。
全面激發市場活力
35年的改革實踐表明,政府與市場關系牽動、影響改革全局。政府與市場關系處理得好,不僅能夠保證經濟健康發展,還能夠帶來社會和諧與政治清明。相反,政府與市場關系處理不好,會給經濟轉型、社會轉型等帶來多方面的困難。當前我國經濟生活的突出矛盾,在于政府過多的行政干預和深度介入微觀經濟活動。這就給新階段的市場化改革提出了一個重大問題:在經濟生活領域,是堅持市場主導下政府的有效作用,還是實行政府主導下市場的有限作用?毫無疑問,在更大程度、更廣范圍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需要進一步理順政府與市場關系,全面激發市場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