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昨天(6日)發布通知指出,將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制度。從2014年起,各高校要逐步發布本校的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并在校園網、就業網、全國大學生就業公共服務立體化平臺或其他媒體上公布。
通知指出,要進一步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各方資源,廣泛征集適合本校畢業生的需求信息,著力促進畢業生到省會以下城市和縣(市)就業。鼓勵畢業生到各類企業就業。進一步破除畢業生到非公有制企業就業的政策障礙和壁壘,解除畢業生到非公有制企業就業的后顧之憂,鼓勵畢業生到非公有制企業就業。
通知要求,完善畢業生到基層特別是西部地區就業激勵措施。鼓勵和引導畢業生到城鄉基層、中西部地區、艱苦邊遠地區和中小微企業就業。征集更多高校畢業生入伍服義務兵役。要激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推動完善落實扶持創業的優惠政策。要進一步落實好自主創業稅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創業地落戶、畢業學年享受創業培訓補貼等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