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其在醫院治療眼疾期間,被醫院濫用多種激素治療導致雙腿股骨頭壞死,80后小伙牛先生將為其治療眼疾的中國中醫科學院眼科醫院起訴,索賠各項損失27萬余元。昨天上午,該案在石景山法院開庭審理。坐著輪椅被家人推進法庭的牛先生與被告醫院對簿公堂。
患者稱醫院濫用激素導致腿殘
據牛先生稱,2012年5月1日,其左眼突然看不清東西,于是來到中國中醫科學院眼科醫院就診。醫生確診其為急性球后視神經炎,同日住院治療。醫院在并未告知他治療風險的情況下,采用注射、輸液等方式給予其大量、長期使用多種激素藥物治療。
同月20日,牛先生病愈出院。之后,他總覺得雙腿酸疼,走路無力。醫生診斷后告知他,其雙腿股骨頭壞死,且為激素型股骨頭壞死,是其長期大劑量使用激素的結果。很快原本自由行走的牛先生只得依靠輪椅出行。
牛先生和妻子都沒有固定工作,家境困難,雙腿出現問題后連后續治療費用都沒有來源,無奈之下牛先生將中國中醫科學院眼科醫院告上法庭,要求賠償醫療費、交通費、營養費及精神損失費等,共計27萬余元。
在昨天的法庭上牛先生的律師稱:病歷上可以看出,被告醫院在治療眼疾期間給牛先生使用了大量激素,激素量超標,使用時間也過長。
院方表示激素是治療眼疾首選藥物
案件審理期間,被告中國中醫科學院眼科醫院不同意牛先生的說法。該醫院稱激素治療是治療急性球后視神經炎的唯一首選治療方案。院方認為在牛先生的治療過程中,醫院不存在長時間、大劑量使用激素情況。
此案審理期間,由法院委托鑒定機構對該案進行了醫療鑒定。法庭出具的鑒定報告顯示,醫院所使用的激素劑量沒有超過標準。醫院對治療過失承擔20%至40%的責任。
對于這份鑒定報告,原被告都不認可。牛先生方認為:報告說劑量沒有超標,但并沒有指出正常標準。眼科醫院則認為,鑒定報告稱醫院沒有超標使用激素又說讓醫院承擔20%至40%責任不公平。
由于雙方均不同意調解,此案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