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實行階梯水價后八成家庭支出不會增加
記者3日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2015年底前中國設市城市原則上要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推行階梯水價制度后,各地80%的居民生活用水支出不會增加。 發改委表示,其余約20%的居民家庭用水基本生活需求部分價格不上漲,但超出的部分將大幅上調,漲幅為50%-200% 據發展改革委介紹,多地居民上繳的生活用水水費包括自來水費用、水資源費以及污水處理費等。盡管超出基本生活用水部分的水價漲幅驚人,但由于每噸水單價僅幾元,每月人均超出基本生活的水量數額一般只有數噸。如采用簡便易行的節水措施,水價改革對這些家庭(約占所有家庭總數的20%左右)影響更為有限。 目前,中國一些地區已經實行階梯水價制度,絕大部分家庭的負擔沒有增加。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司巡視員張滿英告訴記者,一些地區實行階梯水價后,節水效率提高幅度達到5%-20%。 記者在缺水的甘肅等地調研時發現,實行一戶一表或價格改革后,一些居民節約用水意識大幅度增強,通過采用節約用水器具和循環利用,用水量最高減少近一半。 根據發展改革委下發的文件,為保障基本民生,鼓勵節約用水,各地在推行水價改革時,要按照不少于三級設置階梯水量,第一級水量原則上按覆蓋80%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水量確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級水量原則上按覆蓋95%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水量確定,體現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一、二、三級階梯水價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區應進一步加大價差。(記者江國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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