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幼兒園投毒案開審 園長翻供稱被逼供
投毒 自家相反方向扔下飲料 4月18日,楊文明騎著史海霞的電動車到南甸集市上購買毒鼠藥一瓶。 楊文明稱,史海霞的舅舅在這個集市上賣雜貨。史海霞告訴他,距離舅舅攤位四五米的地方,有一家專賣毒鼠藥的小攤。 史海霞對此進行了否認,她說自己并不知情。 但不管是誰的主意,最終,“大約2厘米的灰白色液體”,通過針筒,進入小洋人飲料。 楊文明在昨日庭審中表示,他和史海霞當時都希望,孩子喝了這個小洋人,只要拉拉吐吐,讓中心幼兒園再也開不成就行了。 但沒想到毒藥劑量大大超過了兩個孩子和一個大人身體所能承受的。 4月24日,投毒當晚,楊妻告訴楊文明,有孩子被120救護車帶走了。 楊文明稱,第二天上午,史海霞告訴他,以后自己不主動聯系他,就不要輕易打電話。 庭審中,楊文明辯護律師認為,楊文明的行為是過失行為。 但這遭到公訴人的反對,公訴人提到,之前賣毒藥的張增霞曾強調效果,使用大劑量,可能致死。 為什么選擇在任書廷家后面投毒? 公訴人稱,楊文明家在中心幼兒園西邊,如果在西邊投毒他自家的孩子就有可能撿到“小洋人”。任書廷家則在幼兒園的東邊,當他騎著電動車,路過任書廷家后面電線桿時,順便用腳就把塑料袋踢下了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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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趙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