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駐美領館縱火嫌犯最高判25年 作案過程披露
當地時間1月6日,美國聯邦調查局FBI舊金山地區辦公室宣布,元旦夜間對中國駐舊金山總領事館正門縱火的嫌犯已在3日下午自行打電話向警察局自首,并已遭逮捕。嫌犯馮巖(音譯,YAN FENG)是一名美國公民,39歲,住在舊金山南面的帝力市(DALY CITY)。圖為FBI舊金山負責人約翰遜。中新社發陳鋼攝 當地時間1月5日,中國駐舊金山總領館工作人員開始安裝臨時正門,清理內外墻面和地面。1月1日晚間9時25分,有人向領館正門潑撒汽油并點火,致正門、國徽、領館銘牌、石獅子和墻面等嚴重損毀。中新社發陳鋼攝 美國聯邦政府已在聯邦法院北加州地區法庭起訴1名中國籍男子馮嚴豐(Yanfeng Feng,此前媒體依據FBI的信息錯音譯為馮巖),他向警方自首在元旦夜間向中國駐舊金山總領館正門潑汽油點火。馮嚴豐被控兩項聯邦刑事罪。 6日下午,中新社記者從位于舊金山市的聯邦地區法庭獲得了起訴馮嚴豐的法庭文件。該文件依據FBI公布的紕漏信息仍將嫌犯名字稱為“YanFeng”,但中國駐舊金山總領館6日向中新社證實,該嫌犯實名為“Yanfeng Feng”中文名為“馮嚴豐”。 馮嚴豐6日上午曾現身法庭,目前在押。7日上午將有法庭聆訊。 根據FBI舊金山地區辦公室特別調查員邁克爾·埃爾德瑞吉4日向聯邦法庭提交的文件,馮嚴豐被控兩項聯邦刑事罪。 馮嚴豐被指控的第一項罪名是惡意縱火罪,這項罪名成立,將被處以5年以上至20年以下刑期,并罰款。 第二項是蓄意破壞位于美國境內的外國政府、國際組織、外國官員或官員個人財產罪,罪名成立,將處于5年以下監禁,并罰款。 中新社記者了解到,FBI官員向中國駐舊金山總領館表示,馮嚴豐若兩項罪名成立并罰,最高刑期25年以下。 文件還記錄了總領館和街對面居民樓的監控錄像記錄,FBI、美國國務院外交安全局和舊金山警察局的調查取證內容。 根據居民樓的監控錄像,1號晚上21時左右,一輛小型面包車停靠在總領館正門前,一個男子從駕駛座下來,沿正門前的拉古那街北向行至相交的蓋瑞大街,又折回車內,再次將車停在領館正門,坐在車內等候了15-20分鐘,男子下車到乘客座位一側,取下兩桶物體,放在領館正門,停留片刻。錄像顯示,大約21時32分,一團大火球串起,此人步行離開,上車,大約21時33分,面包車離開拉古那街往東轉向蓋瑞大街。 總領館的監視錄像與居民樓相同,但記錄了該男子的外貌特征,留長發,身材瘦削,戴眼鏡,穿深藍色外套或套頭衫及長褲。 文件顯示,1月3日中午12時34分,舊金山以南的帝力市(DalyCity)警察局911報警電話中心接到一個電話,通過普通話和英文翻譯,一名自稱YanFeng(實為Yanfeng Feng)的男子承認自己元旦晚上在總領館門前縱火。帝力市警察局確認男子地址后上門將其逮捕。 FBI調查人員阿倫·黃、馬修·斯坦格以及美國國務院外交安全局調查人員詹姆斯·古安其聯合調查馮嚴豐。馮坦承,他在1號晚上駕駛綠色本田奧德賽 面包車,在蓋瑞大街的76號加油站灌滿一桶汽油,分裝在兩個塑料桶內,約21時停靠在中國駐舊金山總領事館門前,等候數分鐘,抽了一支煙。他先將汽油潑向正門和臺階,試圖用自己的護照點火未成,再換用一只打火機點燃一只塑料桶,火光起來后,他走回車內,駕車離開,回到帝力市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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