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徐自發:加大高度10米以內空氣污染物監測
沒有風的天氣,城市中已經很難見到藍天白云,繁星點點。日益嚴重的空氣污染,不僅影響民眾的日常觀感,也在侵襲民眾的身心健康。1月12日,前來參加省兩會的省人大代表徐自發表示,做好環境治理和大氣污染防治,還需要做更加細致的工作。比如,應該對高度在10米以內的空氣污染物加大監測力度。 增設小型地面監測點 “目前,省委、省政府對治理大氣污染工作高度重視,但在具體的實踐中,仍有許多工作要做。”徐自發代表舉例說,在我省大部分設區市監測體系中,除了固定的監測站外,負責監測高度在10米以內的空氣污染物的小型地面空氣質量監測點數量并不多。而這一距離的空氣質量,與民眾的生活最接近。特別是在人群密集的廣場、商業地段等等,實際空氣質量與總的數據可能存在差異。 徐自發代表建議,增設小型地面空氣質量監測點,同時裝備流動監測設備,并在監測地點的選取方面多聽取市民的意見,以便更全面地反映空氣質量真實情況,為空氣污染治理提供可靠依據。 快捷高效發布空氣質量 徐自發代表還建議,在空氣質量信息的發布以及預警上,也應該更快捷、更高效。在這方面,可以借鑒天氣預報信息發布的成熟經驗,建設廣播電臺、電視臺、報紙、網絡等媒體參與的多種形式的空氣質量高效發布體系和預警機制,根據空氣質量情況給市民提供出行、鍛煉方面的行為建議。 一方面,省級主要媒體要預報或播報前一天的全省各設區市空氣質量,讓全省各地市的空氣質量每天在全省干部群眾面前曝曝光、排排隊,提高各級黨委、政府以及人民群眾對空氣質量的關注和參與程度;另一方面,強化輿論監督,對環境治理和大氣污染防治采取有效措施,取得顯著成效的地區和單位給予表揚,立標桿、樹典型;對放松環境治理、控制污染不力的地區和主要污染源單位給予曝光,形成強大的輿論壓力。 加大污染大氣行為的處罰 “一定要加大處罰力度,讓損害空氣質量的企業和地區付出慘重代價。”徐自發代表甚至將這種污染大氣的行為稱為“損害國家利益”。他認為,近年來,雖然對污染企業的監督和整改力度不斷加大,但處罰措施還不夠嚴厲,企業為環境污染付出的成本還不足以對其傷筋動骨。 他建議,盡快修訂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細化空氣質量指標、大氣污染防治實施細則,做到有法可依,措施得力,主體清晰,責任明確。對違規企業不僅要給予其經濟處罰,對造成惡劣影響的,應停業整改,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法關停、取締,并追究有關人員法律責任。截至2013年11月底,我省共取締非法企業1329家。環境污染類刑事案件立案289起,刑事拘留227人,逮捕63人。這種高壓態勢必須繼續保持,不斷加強打擊環境污染違法犯罪力度。 用現代化技術提升監管 此外,徐自發代表還建議,應該積極采用現代化技術手段,進一步提升環境監管水平。充分利用科學技術手段,進一步加強我省總體污染源的綜合分析,為污染治理提供科學決策的依據,找出若干對大氣危害嚴重的或者治污費用相對較低,或者近期比較容易見效的大氣污染源,集中人財物力重點突破。 “只有建立起主管部門、監督機構、新聞媒體、市民多方參與的監督監管體系,減排有功,污染處罰,舉報有獎,才有可能形成全社會參與空氣污染治理的局面。”徐自發代表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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