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超生罰款均價20萬 財政局:今年會遞減
“市財政局今天向我透露:2012年廣州共征收社會撫養費4.7億元,其中白云區1.18億,居各區縣之首。”昨晚9時45分,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的官方微博上出現這樣一條信息。微博還透露,過幾天,廣州各區縣將分別在官網上公布2012年社會撫養費征收總額、征收標準和征收依據。 @政協委員韓志鵬表示,從廣州市財局還獲悉,2013年廣州征收到的社會撫養費大幅增加(具體金額還在統計中),今年則將遞減,“超生罰款,廣州平均價約20萬”。 昨日(20日)南都記者未能聯系上韓志鵬。此前,韓志鵬曾向記者表示,關于社會撫養費的問題,他會一追到底,接下來的重點將放在區縣并將在今年市“兩會”遞交提案,督促區縣公開社會撫養費的明細賬本。 廣州市財政局告訴南都記者,昨日廣州市政協約談韓志鵬,市計生局和財政局都有參加。韓志鵬所說的數據是在約談中告訴他的。 南都曾報道,2013年上半年,廣州社會撫養費征收總額達3億元。然而11年來,廣州這筆政府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明細賬本,從未向社會公開。究竟收了多少、用在哪里,各方面都說不清楚,仿佛一筆“糊涂賬”。 根據實施了11年的《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357號)》(下稱《辦法》),社會撫養費是指“為調節自然資源的利用和保護環境,適當補償政府的社會事業公共投入的經費,而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費用”。據介紹,社會撫養費屬于政府行政事業性收費,進的是區縣級財政的“口袋”,使用的主體也是區縣。 去年底,經南都記者逐一追問,廣州市部分區縣的社會撫養費總賬,逐漸“浮出水面”。白云區透露該區2012年征收社會撫養費超過1億元后,從化市與荔灣區又透露,兩地2012年征收社會撫養費總額分別為2484萬元、1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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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培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