嫣然天使基金回應周筱赟質疑 王菲側面力挺前夫
三、曲解法規,誤導公眾。 例如1: 不實言論---“嫣然六年以來拒絕公開任何財務報表。根據《基金會信息公布辦法》第四條”,基金會必須公布包括財務報表在內的年度工作報告……等。”(周筱赟語) 誤導公眾---嫣然天使基金財務不透明,涉嫌巨額利益輸送。 事實真相---嫣然天使基金是成立在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的專項基金,而不是‘基金會’,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不屬于《基金會信息公布辦法》第四條當中的‘基金會’范疇。因此,我們的審計包含在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的審計報告當中,并依據《基金會信息公布辦法》做主要數據和審計結果的公開。 推導結論---嫣然天使基金有嚴格的財務審批制度,每一分錢的支出都需有七個環節部門的簽字。也就是說任何一個人(包括李亞鵬先生在內)都沒有對善款的支配權。嫣然天使基金符合《基金會管理條例》及《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專項基金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例如2: 不實言論---“用善款建了醫院,變成了私人醫院。取消6家合作定點醫院是為了利益輸送,嫣然天使兒童醫院是穿了馬甲的伊美爾醫院。”(周筱赟語) 誤導公眾---誤導公眾對民辦非營利性醫院的法律解釋,誤導公眾建立‘私人醫院’是為了利益輸送,公益即生意。 事實真相---1、嫣然天使兒童醫院為民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民辦非營利企業相關管理規定》,非營利性醫療構一是運行目標不同,是為社會公眾利益服務而設立運營的醫療機構,不以營利為目的。二是分配方式不同,非營利醫療機構所有盈余只能用于自身發展,不能分紅。三是處置財產方式不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剩余財產只能由社會管理部門或其它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處置。四是價格標準不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必須實行政府指導價。也就是說,從其登記成立之日起,嫣然天使兒童醫院就不是任何個人的“私有財產”,更不是什么“私人醫院”,其所有資產,包括固定資產、營業收入、經營盈利都屬于社會資產,沒有任何人,包括發起人、創辦人、捐助人以及實際經營者,享有這些資產的所有權。按照上述有關法律法規,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發起人、董事會成員、股東對醫療機構不享有所有權,也沒有從機構盈利中分紅的權利,沒有處置機構終止服務后所有資產的權利。在此前提下,稍具理性和常識的人就會知道,往這樣的機構注入資金,是無法獲得任何實質性回報的。周所謂用善款建了醫院變成了私人醫院的說法,違背基本經濟理性和企業經營常識。如果不是出于無知或思維混亂,那只能是別有用心。 2、嫣然天使兒童醫院共有180余位工作人員,在建設過程中得到了北京各大醫院的支持,尤其是首都兒研所附屬兒童醫院,我們80%的醫生均來自于他們對我們的支持。嫣然天使兒童醫院是穿了馬甲的伊美爾醫院,完全是周筱赟的惡意攻擊。 推導結論---北京嫣然天使兒童醫院是獨立法人單位,有明確的業務主管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朝陽區衛生局和朝陽區民政局)。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及民辦非企業的性質,已經從法理上杜絕了“利益輸送”和“分紅”的可能。 四、危言聳聽,誤導公眾。 例如: 不實言論---“在中國,公益就是生意,而且是最賺錢的生意,李亞鵬就是越做公益越有錢。”;“李亞鵬涉嫌嚴重刑事犯罪”,并自詡“我為了增強爆料效果,采用了傳播學上的議程設置理論。”(周筱赟語) 誤導公眾---誤導公眾,想賺錢就去做公益。李亞鵬出大事了,我要送他進牢房。 事實真相---李亞鵬先生多年來,為嫣然天使基金建設投入了巨大的精力和資源之外,為培養高素質嫣然天使團隊,他額外資助和支持了7年以來嫣然天使團隊的人員工資、房租及行政辦公費用。李亞鵬先生甚至連一個捐贈人的身份都沒有,一直在默默地付出。在他支持下,嫣然天使團隊今天擁有25位同事,團隊中有8位同事擁有海外留學背景及碩士(及以上)學歷。他們因為共同的理想和嫣然無私的救助精神而走到一起。 推導結論---如果周筱赟覺得這不可思議,或者和他理解的世界不同,那我們只能不憚以最大的惡意去推測和解讀他的人生觀、世界觀以及他的公開言行背后真正的立場和目的。 結束語: 中國的公益事業正處于一個發展期,我們不能說嫣然天使基金和嫣然天使兒童醫院已經完美地無懈可擊,她們像一個成長的孩子一樣肯定會出錯,但是我們需要的是善意的糾錯和充滿良知的呵護,而不是“送入牢房”。為了讓公眾對我們的運營模式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能夠有更好的了解,嫣然天使基金一直以來設置了“公共開放日”,做為我們和大家的交流平臺,我們熱烈地歡迎大家的參與。 我們也注意到,在北京市民政局關于未發現書院中國文化發展基金會存在以公益名義斂財的問題的公告發布后,周居然公開聲稱“未發現不等于不存在”,依然近乎偏執地對李亞鵬先生做“有罪推定”,繼續四處散播各種毫無事實依據、甚至是基于其個人刻意捏造證據的惡意攻擊言論,并誤導、裹挾和綁架公眾輿論,蠻橫強迫李亞鵬先生、嫣然天使基金以及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就其散布的各種莫須有的“罪名”進行自辯。試問如果允許和縱容這樣的邏輯和言行,中國的公益行業乃至整個社會,豈不是都要一直生活在一個疲于應付各種無端質疑的輿論恐怖主義環境下。 周筱赟的言行不僅僅是對嫣然天使基金的傷害,也是對中國公益環境的嚴重傷害,我們呼吁媒體和公眾能夠予以理性對待、共同抵制! 讓我們一起,把愛傳出去! 附注1:關于和民營醫院合作、嫣然天使基金救助范圍等問題,在1月6日嫣然天使基金發布的《公開信中已有回復,不在此贅述。 附注2:北京市嫣然天使兒童醫院正在接受業務主管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朝陽區衛生局和朝陽區民政局)2013年度的年檢及財務審計工作,在近期將向社會公布運營報告。 |
關鍵詞:嫣然天使基金,周筱赟,王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