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縣考核不再GDP至上 識別辦法將統一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創新機制扎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意見》提出的改進貧困縣考核機制、建立精準扶貧工作機制、改革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機制三大看點尤為引人注目。據新華社電 考核不再GDP至上 《意見》提出,要改進貧困縣考核機制。由主要考核地區生產總值向主要考核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轉變,對限制開發區域和生態脆弱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取消地區生產總值考核,把提高貧困人口生活水平和減少貧困人口數量作為主要指標。同時,研究建立重點縣退出機制,建立扶貧開發效果評估體系。 >>觀點 調動脫貧積極性 記者日前在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黑龍江省蘭西縣、海倫市等地采訪時,不少地方官員直言:“爭搶貧困縣帽子,其實爭的是利益。”一些貧困地區地方政府財政收支矛盾突出,國家對縣里的轉移支付資金多成為滿足政府運轉的“飯碗”。 “改進貧困縣考核機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這將引導貧困地區黨政干部把工作重點放在解決貧困問題上,而不是盲目追求經濟發展。”中國人民大學反貧困問題研究中心主任汪三貴認為,目前對貧困地區的官員來說,扶貧開發只是一般性的工作,并不占據最重要的地位。改革考核機制后,有助于把扶貧資源真正用在扶貧開發上,調動貧困縣做好脫貧工作的積極性。 統一貧困者識別辦法 《意見》提出,建立精準扶貧工作機制。國家制定統一的扶貧對象識別辦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已有工作基礎上,堅持扶貧開發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銜接,按照縣為單位、規模控制、分級負責、精準識別、動態管理的原則,對每個貧困村、貧困戶建檔立卡,建設全國扶貧信息網絡系統。 >>觀點 難在識別貧困戶 來自國務院扶貧辦的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底,我國貧困人口總數為9899萬人。但是,這個數據是按照農民人均純收入2300元的國家扶貧標準抽樣調查而來,由于全國還沒有建立統一的信息網絡,尚不能對所有的扶貧對象進行精準識別。 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李靜認為,精準扶貧難在貧困戶的識別。以前貧困戶的認定是村干部甚至鄉鎮干部上報的,上級政府很難進行鑒別,存在一些弄虛作假的現象,不少真正的貧困戶和低保戶被排除在外。“這幾年來,有些地方的村莊實行了民主評議并公示的辦法來識別貧困戶和低保戶,這種自下而上的識別效果很好,建議在實際工作中予以推廣。” 資金審批權下放到縣 《意見》提出,改革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機制。各級政府要逐步增加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投入,加大資金管理改革力度,增強資金使用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項目資金要到村到戶,切實使資金直接用于扶貧對象。簡化資金撥付流程,項目審批權限原則上下放到縣。 >>觀點 按需審批更有效率 汪三貴認為,以往的扶貧項目審批往往是從上到下的管理,報到省里去批準,未必符合基層的實際情況。精準扶貧到村到戶,都是些很細很小的扶貧項目,對這些項目的管理只有接近這些貧困戶的政府層級才了解情況。因此,專項扶貧資金應該下沉,讓更了解實際情況的縣級政府根據農戶實際需求去做,這樣才能更有效率。縣級以上政府要把更多精力用于扶貧目標考核和監督檢查資金使用情況。 李靜說,在扶貧資金監管上,可以考慮資金分配、使用、監督三者分開,資金分配由政府進行,資金使用和資金監督委托第三方,如NGO或其他組織,也可以是貧困社區的自我管理和監督,有效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
關鍵詞:貧困縣,GDP,考核 |